2020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览
生育保险对于女职工来说意义重大,即使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不能工作,她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和津贴。那么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供大家参考。
上海生育险报销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 《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上海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一发(1998)39号]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上海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如果您委托他人帮您申请,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