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是否要连续缴满12个月?必须要在同一个单位吗?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生育保险是不是必须要在同一个单位连续缴满12个月的的一些相关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生育保险不一定要在同一个单位连续缴满12个月,也可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2个月。
生育保险申领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任一条件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本市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二)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这里既包括女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情形,也包括女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情形);
生育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享受的待遇
以上海市为例,从业妇女生育、流产当月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所在单位先行支付;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