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男方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生育保险男方报销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上海生育保险男方报销标准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6、顺产:1200元。
二、男方报销生育保险的条件:
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2、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十个月。
3、要求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拓展: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规定
上海市生育保险是在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6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