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上海市职保参保人员且符合相关险种规定大病登记范围的
大病登记范围详情见下: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或社保卡(有照片)
2、《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办理地点:
1、全市区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医保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2、此项目当场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上海如何办理大病医保
城镇居民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躁狂症、强迫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放射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