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保险的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医疗保险的待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2、门急诊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部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3、住院医疗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4、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5、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上海市最新消息称,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从原来的39万提高到42万元,这也意味着以后看病会更加省钱。
6、医保报销范围将扩大:目前,上海市正在推广将部分高价肿瘤药品纳入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