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医疗保险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一)网上查询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地址:http://rsj.beijing.gov.cn/。
2、从菜单导航中找到“信息查询”。
3、点击“信息查询“。
4、进入个人查询平台,输入您个人账号和密码,查询你的个人信息。
(二)电话查询
北京医疗保险中心的统一查询电话:(010)12333
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医保报销等各种问题。
北京市社保服务热线:96102
查询内容:主要为北京市持社保卡市民提供咨询、查询、预挂失等服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10)12333、(010)51712333、(010)63316602
(三)窗口查询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北京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拓展内容:
一、缴费核定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3、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二、费用征收
1、医保机构通过“收入户存款”开户银行收费,也可采取支票、现金、电汇、本票等方式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款凭证。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每月与银行对账结算,并将到账情况反馈给征缴部门。
2、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财务管理部门反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情况,向申报后未足额或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逾期不执行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