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所需材料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提交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包括再次、复查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原件(2000年4月1日前工伤认定的"职工无需提供);
3、《工伤证》或《建筑业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退休职工还需提供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6、兼职职工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缴费首月发生工伤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建筑趸缴企业还需提供趸缴《社保登记证》、工程总包及分包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包合同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建筑企业信息管理花名册》原件、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2007年11月9日前(含)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书及相关部门(个人)赔偿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注意事项
1、办理工伤(亡)职工账户信息采集应参照“享受待遇职工账户信息采集”业务指进行采集;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在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申领;
3、申领伤残津贴、护理费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如申领人员丧失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单位应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停发业务,存在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同时退回;
3、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建筑趸缴企业如因特殊情况未办理备案,还应提供工程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节假日除外;
6、报送材料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