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参保人员死亡社保待遇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养老保险
1、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全部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参保人死亡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向遗属发放丧葬抚恤费。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后,养老金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
3、参保人依法宣告失踪、死亡或有其他不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情形的,应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证实符合领取资格者,再予以补发。
二、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在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后仍有结余的,按照其继承人的"意愿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或者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支取现金;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两年内没有申领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拓展1:社保卡办理条件
广州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广州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拓展2:社保卡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相片。
3、申领人16周岁以下的,法定监护人提供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委托单位代办的,单位经办人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白底小一寸彩色证件相片的影像电子文件。
拓展3:社保卡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人社”,选择“社保通”栏目里的“社会保障卡”,按页面提示办理。
2、申领人可通过“穗好办”APP、“穗康”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线上申领。
二、窗口办理。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前台人员核对原件,由前台录入,无须个人填报。
4、取证,窗口办结,30个自然日后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