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资料有哪些
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资料有哪些,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资料有哪些
一、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
注:
(1)单位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本人申办的,须提供原件。
二、主要材料:
(1)《出生证》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三、特殊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