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间规定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会有疑问,相信大家阅读了下面的相关文章之后,大家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时间规定都会有所了解。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1、报销时间说明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详情请咨询:12333。
2、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拓展:深圳生育津贴申请
1、什么时候申请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
2、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