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社保至少要缴满15年,退休后才可以拿到养老金,全国各地都是一样的,如果在深圳,退休时缴纳社保未满15年可以补缴吗?
可以延缴。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深圳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累计缴费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关于延缴: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分三种情况:
深圳户籍人员: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可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2.在深圳没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可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广东省户籍人员:
广东省户籍的非深户人员: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可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可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延缴指南: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个人延缴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延缴信息;
2.受理: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系统自动受理并生成结算信息(即时),不符合网上办结情形的,申请单位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经办人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按照窗口办理流程申请;
3.审核:系统审核(即时);
4.审批:系统审批(即时),审批未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为申请人办理延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关于一次性趸缴:
按规定延缴后仍无法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个人申请一次性趸缴分两种情况:
深圳户籍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有一个月以上的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2) 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
(3) 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注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本市无达龄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趸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后,可在本市申请按月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广东省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