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领?
如果遇到失业,我们要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来最大限度“保命”呢?一起来看看超详细的领取指南吧。
失业保险怎么领?
首先要失业登记申报,要申请失业金,不论是什么户籍都好首先都要进行失业登记。
如果你是深户:
深圳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16-59岁,女性16-49岁,女干部16-54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由社区股份公司缴交养老保险的“农转居”人员除外),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及未能继续升学的;
2、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的;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4、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且停止缴交社会保险费的;
5、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6、退役军人自谋职业,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8、“农转居”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如果你是非深户:
异地来深务工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非深户籍人员滿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失业前用人单位(不限同一家)就业并缴交失业保险连续累计满6个月的;
2、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领取期限的。
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只需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街道办申报即可。
2、网上操作,只需要提交系统要你提交的电子材料即可。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进去上面给到的网址以后请在搜索框中输入“失业登记”,然后按照提示选择,即可开始申报。
接下来失业保险金申领: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进行失业金申领啦!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所需材料: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深圳市中、农、工、建、招商、中信、交通、平安、农商行九大商业银行活期存在或借记卡原件(如果持有已激活的金融社保卡银行功能的,则无需额外提供)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第一步
微信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
第二步
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申请须知”以及“本人承诺”,点击“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办理页面。
第三步
看到失业登记信息,录入本人联系方式、待遇发放银行信息【发放银行应为本人深圳市九大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工商、建设、招商、交通、中信、平安、农商)活期账户或借记卡,金融社保卡银行功能已激活的,待遇发放银行默认为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点击确认后,申领成功。
第四步
办理成功后可在首页待遇信息查询处,查看待遇信息。
2、线下办理
前往线下网点办理的,那么就需要携带好材料前往社保窗口这些地方办理即可。
注意:
如果你的社保尚未办理暂停手续的,那么是无法正常申请的,所以申请前,要确认好这个事情。
拓展:
1、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怎么办?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会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包括生育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2、领取失业金期间,离开深圳去外地就业了,还能继续领深圳的失业金吗?
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其中重新就业,包括离开深圳市异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