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和环境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是形成人格障碍的关键性因素。恶劣的社会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是造成人格障碍的温床。据美国某精神病院门诊和住院的一项统计,诊断为病态人格占20%,我国北京、上海等五市统计为0.22~0.82%,这显然与资本主义国家中家庭结构的不稳定,偷盗、抢劫、卖淫和流眠活动等恶劣的社会风气和道德败坏现象的严重存在,及其对儿童和青少年一代心灵的腐蚀有关系。
许多心理学家认为,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是人格障碍发展的首要原因。被抛弃和受忽视包括两层意义:其一是父母对孩子情感上冷淡,保持远距离,这就不可能发展人际之间温暖、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随后儿童虽然形式上学习到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同理心(empathy)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同理心是理解他人以及分担他人心情的能力,或从思想情感上把自己纳入于他人的心境。其二是指父母行为父母对孩子的要求缺乏一致性,父母表现得反复无常,好恶、赏罚没有定规和原则,使得孩子无所适从,由于经常缺乏可效仿的榜样,儿童就不可能发展明确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ty)感觉,所谓自我认同就是指个体对自己的界定和认识,把自己作为同—个持续的个体。
儿童期的不合理教养亦可导致人格的病态发展。儿童大脑有较大的可塑性,一些性格倾向经过正常的教育可以矫正,如听之任之,发展下去可出现不正常人格。家庭环境亦至关重要,举凡对孩子粗暴凶狠、放纵溺爱和过分苛求,都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鲁宾(1966)发现成人人格障碍者在儿童时期的预兆性特征有:逃学、闲荡、懒散、偷窃、撒谎、缺乏内疚感、违抗父母及老师。还有报道,79名人格障碍者有60%出生在破裂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