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早恋”?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代,乃至对不同的人没有一个统一的客观标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及社会规范说,中学生谈恋爱就属于早恋,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中学生学习任务繁重,早恋会分散大量精力,势必影响学业。二是经济生活的自立程度尚未独立。恋爱的目的是两性的结合成婚,这是需要经济上独立生活上自立而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的,中学生们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
近年来的全国性调查显示,中学生的早恋已占有相当大的比率。早恋的学生一部分是学习成绩优秀的班干部,因工作需要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异性,有威信有号召力容易引起异性的注意和追求;另一部分是学习成绩较差及家庭不健全的学生,学习不好心理压力大,容易移情于两性交往,家庭不健全的同学缺乏父亲和母爱,感情饥渴,以寻求来自同龄人的关怀。当前中学生早恋一直是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早恋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影响学业、性行为低龄化、诱发犯罪等不良后果。因此,中、小学生谈恋爱一直被社会所否定。
概括起来,中学生早恋有如下特点:一是朦胧性,对两性间的爱慕似懂非懂,不知如何去爱。二是单纯性,只觉得和对方在一起愉快,对方有吸引力,缺乏成年人谈恋爱对对方家庭、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深沉而理智的考虑。三是差异性,表现为女生有早恋的较早、较多,可能与女生发育较早有关。四是不稳定性,早恋成功者实在少见,两个人随着各方面的不断成熟,由于理想、志趣、性格等方面的变化可以引起爱情的变化;恋爱越早,离结婚之日越长,就夜长梦更多,缺乏稳定性。五是冲动性,缺乏理智,往往遇事突发奇想,莽撞行事,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有的心血来潮发生性交,饱尝苦果;有的聚散匆匆,聚时无真情,散时不动容,轻率交往,滑向道德败坏的泥潭之中。
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对于中小学生早恋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不要轻易地把早恋与道德败坏划等号,不要采服压制打击的手段,要尊重青少年的感情,耐心阐明道理,相信良好的教育方法必然结出良好的教育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