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
前两天,在电视上看到了英国的威廉王子大婚。其实,最让我感触的,是他们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颗同样的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颗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
江湖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的我害怕去爱了。恋爱失败的比例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个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而生、而死的人而感动。但是,当我看他的传记,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他还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而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啊。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唯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唯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文/蒋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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