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或女性第三者的出现,构成了人类生活最浪漫的部分。十二世纪的法国,便流传少女爱洛伊丝,和她的家庭教师阿比拉德之间的爱情故事。爱洛伊丝的爱情,就是属愿做情妇的爱情。这一哀艳动人的故事,得到了卢梭的同情。因此,他把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朱莉,比做爱洛伊丝,取名为《朱莉,或新爱洛伊丝》,用醒目的标题,表明书中的女主人公朱莉,和十二世纪的爱洛伊丝,在爱情上有着相似的不幸遭遇。
正如所有第三者的关系一样,开始是家庭教师阿比拉德,处心积虑地去引诱他的学生,少女爱洛伊丝的,至少从阿比拉德的角度来说,仅仅是出于生理的欲望,随后则发展成为超越一切的爱情。当然,性关系在其中构成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对情侣在亲昵中,从未有过欲望逐渐消退的体验。不过,爱情故事中最关键的部分,还是爱洛伊丝的叔父富尔伯特,终于发现了两人的关系,感觉自己受了极大的侮辱。是这位多事者,类似于法海式的人物,让这一不伦之恋,变得浪漫而伟大起来。
他把家庭教师阿比拉德,从家里驱逐了出去,但这对情侣仍继续寻找时机秘密相会。后来,爱洛伊丝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而阿比拉德却做出令人费解的决定。首先,他向爱洛伊丝提出求婚;其次,他坚持他们的婚姻必须保持秘密。而爱洛伊丝却不愿意结婚,她只愿意继续自己的情妇角色。并且,这种秘密的婚姻,丝毫没有平息她叔父的怒火。于是,富尔伯特采取了残酷的报复手段,他纠集了一帮人,对阿比拉德实行残酷的阉割。
在这场灾难之后,爱洛伊丝生下了他们的儿子。而阿比拉德觉得,自己除了进入修道院之外,已经别无选择。他还坚持让爱洛伊丝,跟自己一样,也进入女修道院,她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阿比拉德此后的生活,继续充满着争议与矛盾;而爱洛伊丝的生活,却显得平静得多,最后她成了一所修道院的院长。他们生命最后的日子,都象隐士一般地生活,再也没有相见。这也许是上天,对他们这种不伦之爱的惩罚,他们死后才得以合葬,在天堂里相聚。
由此,情妇或第三者,才第一次如此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人类文学的殿堂。爱洛伊丝,或者朱莉的爱情,才第一次被人们所承认,成为人类爱情的经典,成就了一段不朽的传奇。它们完全可以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相提并论。不过,这种不伦的爱情,也于后代引发了无数的纷争,对其神秘意义的附会,以及种种不同立场的阐释,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到底什么样的感情,才是男女之间可贵的爱情,对于情妇或女性第三者,又该如何看待,至今也没有被大多数人认同的结果。
在中国古代,情妇或第三者,往往被斥为道德沦落者,而不能登大雅之堂。不过,在《聊斋》的狐仙故事里,蒲松龄还是为女性第三者,记上最人性的一笔。《画皮》中的九霄美狐小唯,虽然是个第三者,但是为了成全爱人的选择,而为爱牺牲自己。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第三者,而当爱人的生命处于生死存亡的时刻,她终于明白了,爱情不是自私的占有,而是对爱的成全。于是,她放弃了自己的所有,让所爱的人继续幸福地生活,而她自己,却选择了再次孤独的人生旅程。
这一形象对于封建道德观,绝对是一种叛逆,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第三者,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尴尬处境。甚至有人说,文学史上,那些经典的爱情,几乎都是情妇文学,或者叫通奸文学。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到卢梭的《新爱洛伊丝》;从司汤达的《红与黑》,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再到杜拉斯的《情人》,无一不是通奸文学的代表,因此,我们说,情妇历来就是文学中的主角。但是,对于第三者的爱情,在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大师那里,却成为人性研究的材料。
萨特便把法国小说《须里的磨坊》中的美姬,和《巴马的修道院》中的桑索佛丽娜,来加以比较。前者爱上了已婚男人,却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主动放弃自己的爱,远远地离开了。后者却认为,爱一个人,是上天赋予我们的神圣的权利,每个人都有爱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自由,为了爱,必须把所爱的人抢过来。这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到底哪一种更符合人性呢?这就是萨特的哲学命题。利他,还是利己,从来就是人类道德面临的两难选择。
我曾听过一位女性第三者的倾诉,也许从世俗道德观来看,她的所作所为为人们所不齿。但是,不能不说,她的遭遇让人感到一种神圣,近乎宗教的爱情祭贡。当她还是个大学生时,便爱上自己的老师,一个极具魅力的中年男人。他和她年龄相差近20岁,但这并不是主要的障碍,而是来自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他不但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也让自己的家庭遭到沦陷;而她,也因为另一个男人的爱,而不得不放弃。因为这个男人向她宣称,如果不和他结婚,他将杀死他的情敌。
她为了所爱的男人,不得不就范。虽然愚蠢,但却是她唯一的选择,因为这也符合家庭和社会的愿望。显然,这种被暴力绑架的婚姻,最终只能以悲剧结局。她身心绞碎,但毕竟又获得了自由身。也许是命运作弄,当她离了婚,而他又刚刚结婚。但她说,即使他还未结婚,他也不会和我结婚的,因为他的情人不止我一个,而我也许是他最卑微的情人。因为,她不但为他献上了诚挚的心,而且,她还因为伤情太甚,长期郁悒,身体落下没完没了的顽固性病痛。也正因为如此,那个和她结婚的男人,才从她身边拂袖而去。
而今,她仍然是一个可怜的第三者,一个人守着孤寂,度过漫漫长夜。她不能给他打电话,也不能有任何主动性的举动。她只有默默地等待他的到来,就像古代宫女,等候皇上的宠幸。她说,她最怕别人,把自己当成怨妇。而他,总是象一个不速之客,匆匆地来,又匆匆离去,和她相处的时间,从来不超过24小时。但是,她却心甘情愿,为了他,就这样守侯着,有如肩负一种神圣的使命,直到永远。她在给他写的诗中说,是什么让我苟存于世,又是什么让我亵渎自己的生命?是你,我烛火如炬、满屋通明的爱。
对于她,在漫漫长夜里,他就是她烛火如炬、满屋通明的爱。她写道,时空上的遐想,在这个萧瑟的秋天,白草卷起的记忆,在沉寂的湖上放逐;我躺在这里,水鸟从我身边飞过,在日暮起风的时候。爱到骨子里时,得不到他的心,而感受到世界,都抛弃了自己。于是,在牛角尖里越钻越深,而不得其解,最终走上不归路。也许在这个世界里,在那些符合伦理道德,被世俗所认同的爱情里,我们已经很难找到这样绝对纯粹的感情。但是,我们却在第三者不伦之爱中寻得。也只有在这种爱情中,我们才能感受到久违的浪漫,一种最具古典气息的浪漫。
女性在追求婚外幸福时往往比男子更勇敢、执著,不少人敢于蔑视主流文化,顶住种种社会压力,不顾事业前程,也不惜与父母、子女反目,甚至甘愿牺牲女性最宝贵的名誉,放弃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利益,而与丈夫毅然决裂。这也就是女性外遇者离婚率较高的原因之一。一旦走出了沉闷的家,女性较男性容易选择新的生活。尤其在她们的婚姻并非出于感情之结合,或在有说不清楚理由却想走出婚姻时更会如此。但是每当她们选择了新的生活时,却发现情人以种种借口,不愿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甚至,发现情人已经无法再面对单身的她了。
女性往往很难把性和爱分离,一般来说,她们不像男子那样没有爱也可消遣,没有情也可获得性快感,而只有在自己的感情需求获得满足时才愿意付出性,并达到性爱相融、灵肉合一的人类最美好的境界。她们在与情人间的凝聚力与日俱增的同时,与丈夫的关系则每况愈下,以至日益无法忍受“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煎熬,因此只有早日了断这令人难堪的多角恋纠葛,才能解除精神和肉体上撕裂般的痛苦。
显然,这是由于女性对婚外情更执著、专一所造成的。但是往往越是执著,越是专一,越是受到更多的伤害。她们的美好向往常与严酷的现实相脱节,她们的付出总得不到预期回报。
但是,女性外遇者有时却可能因为突然的心理变化而改变她们先前的想法。比如,因为某一件小事,她突然会想:他真的比自己的丈夫好吗?我不能容忍自己的丈夫这样,为什么就能容忍他呢?因为男性在很多方面都有其共性,这种共性很可能是使女性外遇者突然在心理上发生微妙变化的因素。另外,就是子女。许多女性在已经没有感情的夫妻生活中依靠“第三者”的情感来维系一个家,其主要原因在于孩子太小,不愿对孩子造成伤害。等孩子大一点的时候,她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离婚,投进“第三者”怀抱。
所以,女性外遇者与情人的分手,大多不是因为东窗事发,而是由于这种微妙的心理变化。女性的专一,让她敢于毅然地迈向新生活,但女性敏感的特性,又与专一性发生了冲突。女性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