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关系最能反应出我们的内在小孩模式,也最容易激活内在小孩的负面情绪。我们与伴侣的相处模式,往往映射出我们与母亲的依恋关系。而成为父母之后,我们从父母那里继承的行为,思维模式更会无意识地表现出教养孩子的方式上。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本来非常讨厌父母对待自己的方式,但却总会不自觉地以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父母曾经对我们大吼大叫,我们对孩子失去耐心时,也忍不住对他咆哮;父母对我们非常严厉,我们也会无意识地对孩子要求很高......而我们的孩子却迅速的吸收着这些模式,看着他重复我们的经历,又让我们痛苦、自责。
大部分人都无法意识到早期生活(童年和青少年)对我们人生的重大影响。童年,虽然只是生命的一部分,但却奠定了我们一生的模式基础。从胎儿时期,我们就开始经历情感的记录,同时也开始吸收内化父母的情感和行为模式。出生后,刻录和内化继续。到了青春期,我们已经有了人生最重要的几个刻录,同时基本模仿或反叛了父母(和主要抚养者)所有的行为、情绪和态度。随后,我们背着这些刻录和模式进入成年,无意识法、自动的、一次次地运行出童年的程序,误以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遥感受、行为准则、个性或我们对世界的正确判断。
中国民间早就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说法,这与西方近代的心理学的一些有关理论惊人的相似。下面让我们具体地看一看早期经历是如何影响人的一生,特别是人的择偶和婚姻关系的。
一、依恋期:0-18个月
当婴儿出生前,母亲的子宫为他提供了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最适宜的温度和自动的营养供给,甚至呼吸也不必自己劳神,这是婴儿的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世界。但是当他与母体分离后,即面对着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空气温度使他感到不舒服,氧气和食物需要自己获取,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自己生存受到了挑战。如果他在需要的时候立即能得到母亲的奶头和怀抱,他便感到回到了原来安全舒适的母体里。但是如果在他饿的时候得不到母亲的奶头,不舒适和不安的时候不能立即得到母亲的怀抱,他便感到了死的威胁。因为这时候的孩子没有任何自我生存的能力,完全依赖于母亲的呵护,所以在这一阶段,生存是婴儿生命的全部目的,对母亲的依恋也就成为他的最基本的需要,如果这一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即造成了婴儿的心里伤害。婴儿大声的哭泣便是表达了他对死亡的恐惧,而不仅仅是成人认为的一般意义上的哭闹。当然,百分之百能满足婴儿对依恋的心理需要的母亲几乎没有。由于各种原因,即便最疼爱孩子的母亲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也有由于忙于其它事情而不能立即满足婴儿的需要的时候。但是生活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情感冷漠的母亲,她们对婴儿的哭声充耳不闻,她们感到婴儿是自己生活中的负担和烦恼的根源。由于婴儿对依恋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造成的伤害程度不同,形成了下面主要几种不同的人格类型并伴随他们终生:
(1) 儿童:对遗弃的恐惧
一些母亲对孩子依恋需要的反应不稳定:有时候能满足孩子的需要,而有时候则不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如母亲的情绪不稳定,没有适应做母亲的角色,有时冷淡烦躁,有时呵护有加。或者一个爱护孩子的母亲却由于工作原因不能时时守在孩子身边,还有的母亲受了一些宣传的影响,认为不能溺爱孩子,不能要吃就喂,一哭就抱,有意识地训练孩子按顿吃奶的习惯等等,不到时间坚持不喂奶,任凭孩子哭闹等等。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情况:婴儿有时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呵护,有时候则不能,在其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他唯一所能做的事就是竭尽全力地大声哭闹。经过一段时间的哭闹后,他的需要终于得到满足。这样的孩子不能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安全感,并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观念:只有不断的哭闹才能得到他所需要的食物和爱护、才能生存下去。婴儿一方面使出全身解数,努力地用哭闹吸引母亲的注意,从而使自己的依恋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受到冷待而感到愤怒。母亲成为他的愉快与痛苦的同一源泉,他在生理和情感体验上的愉快、满足与愤怒、伤心交替出现。因而形成了他对母亲的爱和恨并存的矛盾情感。这种儿童我们称之为依恋儿童。
成年:依赖型人格
如果依恋儿的处境不能在后来的成长阶段中得到改变,他们的心理发育就会停滞在依恋阶段。他们在这一阶段中没有得到的需要将会成为其基本人格特征而伴随终生。在成年之后他们对依恋的需要始终存在,当他们进入了一个亲密关系时,这种依恋倾向就会突出地表现出来。我们会发现他们在亲密关系中的矛盾的中心不满就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在。”他们对亲密接触的要求似乎永无止境,每当他们认为自己被对方忽视的时候,便会感到被遗弃,就会愤怒,就会恐惧。他们往往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要求对方时时刻刻的关注,不能容忍丝毫的忽视和冷遇。他们总是在埋怨对方对自己不够关心,辜负了自己的爱,并总是试图用生气,吵闹,和威胁等手段来迫使对方来关心自己,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这和他们在婴儿时期用哭闹的方式来获得母亲的关心是一样的。由于强烈的不安感和对遗弃的的恐惧,他们心中充满了嫉妒和猜疑,无论对方如何表白,他们还是难以给对方以信任。生气,哭闹,吵架,猜疑嫉妒都是他们表达爱的方式,归根结底,这是源于他们早年对母亲怀有的爱与恨的矛盾情感。
典型案例:
安女士与男朋友王先生一起来到我的诊室,安女士目前下岗在家,王先生是一个计算机公司的部门经理。安女士告诉我,王先生每天光是忙着公司里的事,心里完全没她。但是王先生却说,事实上大部分周末他都是与安女士一起度过的。安女士也承认,周末通常还是挺愉快的,可是只要王先生一忙于工作,自己就很抑郁,就感到自己被生活抛弃了。他总是不断地追问王先生是否真心爱她?是否真的要与她结婚?如果她得到了想要的回答,便十分满足和愉快。如果万先生的表现不能令自己满意,她便会十分伤心,并马上转为愤怒,开始用各种语言来刺伤对方,或者滔滔不绝地数落和抱怨王先生的种种“不是”,并且把他赶到客厅的沙发上去睡觉。在王先生上班的时候,安女士会常常打电话到他的公司里去,意图“了解”他的行踪。如果王先生能陪她在电话里多聊一会,她就会很满足。如果王先生正在忙,不能多讲,安女士便会愤愤地挂上电话。如果王先生再打电话过来,她便会变得十分冷淡,一脸不想谈的姿态。王先生告诉我说:“他简直像一个小孩子,喜怒无常,我真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她满意。”安女士的行为表现出典型的“依恋型人格”的特点,她现在正是无意识地用自己在婴儿时期吸引母亲注意力的方法――哭闹来吸引王先生的注意力,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遗憾的是,正是这种方法造成了与王先生之间关系出现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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