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几篇被动收入系列文章中,我们将探索获取被动收入的众多策略。现在就从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种开始…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与法律承认权利相关联的思维创造成果,例如受到版权、商标或专利保护的作品。这些作品包括文章、书籍、音乐、电影、艺术品、照片、漫画、软件、商标logo等。
纯粹的想法点子一般并没有作为知识产权的资格。受到法律保护的,是对这些想法点子的现实表达。你无法声称想出诗歌的点子是个人知识产权,但你能为写下的原创诗歌申请版权,从而赋予自己对这首诗歌的特殊排他性权利。
由于知识产权作品一般很容易,也很便宜制造复本,尤其当它以数字形式呈现,因此这是创造被动收入流的一种极佳选项。你可以直接通过对某些数据进行复制和分享的方式,向人们传递价值。而且这一过程还可自动进行或外包完成。
要创造一份知识产权作品,也许得付出大量工作,但这种工作只需完成一次。之后那份产权作品便可进行复制并与众人分享。你会有潜在可能,在50年后仍从今天创造的一份知识产权作品里获取收入。
例如,你可以一次写完一本书,之后从书籍的直接销售,或是出版商的版税中获得收入。你还可从销售与其相关的电影和商品授权中获取收入。
自出版
一旦创造出知识产权作品,你还有个选项就是自行销售,看人们是否乐意从你那里购买。
倘若你有粉丝群体,或能创建出这样的群体,此种策略就非常管用。对于刚起步的人士而言,创建出这样的粉丝群体会花上一段时间,通常需要数年。不过,若你耐心而坚韧,这种创业途径的回报也很丰厚。
我在个人游戏生意上采用的就是这种途径。创建出自己游戏的粉丝群体颇耗时间,但我最终抵达了那里。失败的唯一真正方式便是放弃,当然放弃就是大多数人会做的事情。
自出版的可用策略之一是拓展销路。这意味着寻找某种方式,去吸引可能对你产品感兴趣的人群。拓展销路的一种方法是打广告,但那样做的风险和开销都不小,所以我不想为大多数人推荐这种做法。
我在拓展销路上最喜欢的做法,就是免费给出大量高品质内容。经营游戏生意时,我会提供个人游戏的免费演示版,把它们上传到数百家游戏和软件下载网站。
请注意,将免费内容放在一个没有流量的网站上不会拓展销路。因为没人能看到它。你得把免费内容送到人们手中,这意味着你必须将它放到有流量的地方。假如你的网站没有流量,就把免费内容放在别处。之后免费内容会将人群导向你的网站,这样他们就能直接从你那里购买产品。
当你拓展销路时,不要让这种工作消失停止。请试着积累自己的不懈努力。人们在决定购买任何商品前,通常需要多次暴露在购买机会上。所以若有人访问你的网站但未立刻购买,就给他们其他选项,让其停留在你的沟通闭环内,比如订阅你的博客、新闻邮件,或成为你的Twitter、Facebook或Google+社交页面粉丝。
随着拓展销路工作在时间上的积累,一些客户会订阅你的服务账户,这样你便能与之保持沟通。
我新闻邮件用的是Aweber的服务。我很喜欢这项服务并觉得它非常可靠,其服务界面不太复杂。平常发送新闻邮件时我会提供一篇新文章(这种文章不会出现在我博客上 — 以作为订阅者的奖励),通常至少还有一种能帮我创收的推广产品。最不济时我也会插入请求捐款的网页链接。
有些人在推广新闻邮件上非常卖力,几乎每天都发。我基本上是每月发送一次,但并非严格遵守这个规律。今年我已发出4封新闻邮件。若你想查阅其中内容如何 — 或是看看你错过了什么 — 可以在此注册接收。我当然不会给人们发送垃圾邮件,或售卖其邮件地址。所以你从订阅服务中得到的只有新闻邮件,而且还可通过点击邮件底部的退订链接,轻松取消订阅。
为了处理销售生意,你可能需要一个商户账户和购物车软件。距离我上次搜索商户账户服务已有数年时间,所以我不知道现在市面上有什么类型的商户服务。请尝试Google搜索“商户账户”,看看你能否找到针对商户账户的不错推荐或点评网站。你还能通过PayPal处理产品订购;他们可以应对非PayPal顾客的信用卡订单,其服务费率也很有竞争力。
我自己的在线购物车软件,用的是1ShoppingCart服务。我会用此软件销售个人工作坊门票。你也可以用它发送新闻邮件。1ShoppingCart包含丰富功能,大多数我还从没用过。不过若你想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并对其进行优化,那些功能特性可能就非常有用。我没有使用那些高级功能,是因为自己目前从其他来源获得的收入,比从直接销售方式得到的都要多。
自出版是条漫长道路。对缺乏注意力类型的人士而言,它肯定不是一个好选择。这种创收途径适用于那些对创造拥有长久意义的作品,感到非常享受的创作者。
自出版的主要优势在于,一旦你掌握这种创收途径,基本上就将前程似锦。随着不断了解什么内容在创收上有益,什么无益,你便可想出一连串能重复获取这种成功收入的作品。
虽然人们常说去销售像电子书和数字视频这样的知识产权商品,但我们真正在做的,其实是授予它们的版权许可。商品中的信息实际上并未被售卖,因为交易期间没有所有权的转移发生。真正被售卖的,是使用那份信息的版权许可,而且那份版权许可会限于特定使用目的。你还可售卖存储这些信息的实体媒介,比如CD或DVD。
版权许可交易在软件业更加常见,其中经常包含一份许可协议。为使用此软件,你可能必须要同意其协议条款。
在更宽广的概念上,你可向其他商业实体授予个人知识产权作品的版权许可,而对方能帮你拓展收入渠道。取决于具体商定的交易内容,你可以从这些收入流中赚得一部分利润。这便是你和图书出版商签订出版交易时实际发生的事情。他们负责售卖图书,而你从销售中收获版税。
有些公司能通过不同途径,从许可授权其知识版权作品中赚得成百上千万收入。例如,请看看那些印有迪斯尼卡通角色的成千上万种商品。迪斯尼会从产品授权中赚到一笔许可费用。你能否也创造出下一个米老鼠之类的卡通形象?
这里还有些能利用知识版权创收的例子:
设计一款T恤,然后将设计版权许可给一家T恤厂商,以获得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利润。
编写一个新iPad或iPhone应用软件,通过iTunes商店销售
写本电子书,通过亚马逊网站进行销售
我前妻的母亲是位艺术家,多年前她就将自己某些画作的版权许可给一家贺卡公司。她便从销售那些贺卡上赚得了版税收入。
别让版权许可这种词儿吓到你。版权许可简单直白的意思就是“给予允许”。一般情况下当为个人作品进行版权许可时,你和交易另一方会签订一份说明各项条款的合同。你可以请律师为你起草合同,也可在网上找到样板协议,或直接自行制定。
我的头几份版权许可协议都是自己付费请律师起草。一旦对关键条款熟悉了解后,我就能用律师以前创作的内容做参考,轻松写出自己的协议。取决于协议的复杂程度,请律师起草一份协议会花费几百到几千美元。只有当交易本身带来的收入足以轻松覆盖律师费时,我才会请律师。
假如要商议的版权许可交易比较复杂,或自己对某些合同条款并不熟悉,我便会咨询律师以处理棘手部分。我雇过律师帮助自己处理2007年的出书交易,当时所付律师费是2000美元。对方帮我在协议的某些条款上争取到了更好条件,让我感到其价值远超自己支付的费用。
法律服务的费用不菲,但在涉及大笔钱款交易时,专业性帮助完全值得你支付相关开销。
通常你不必自行起草版权许可协议,因为交易另一方很可能会为你提供。出版商们这样做理所当然。你要做的只是查阅内容并给出个人建议。我很少在不做些更改的情况下,就直接签订一份版权许可协议。
假如你已破产没钱,或想自行学习如何起草版权许可协议,Nolo Press网站就是获取这类信息的好来源。他们出售大量高品质书籍、软件,还有用于自行创建协议文档的法律工具。
再次授权许可
若你创造出能被许可使用的知识版权作品,甚至能授权他人对作品版权进行许可交易,便可通过这种再授权方式,与对方分享一部分利润收入。例如,我的《聪明人的个人发展》一书最近在波兰出版。我并未亲自处理这份交易;我的出版商Hay House具体操作完成了此事。甚至在邮箱里收到两本波兰语版本后,我才知道这件事。不过Hay House原来没打算以波兰语出版我的书。他们将其版权许可给一家波兰出版商,而这家出版商为这份权利支付了相应费用。之后Hay House和我根据双方协议分享了这笔收入。我授予Hay House权利,可以将我的书籍版权再次许可给世界上其他出版社使用。
若你是位能创造有趣知识产权作品的人士,却不擅长销售或版权许可事宜,那该怎么办?请与那些能帮你处理销售和版权许可工作的人士组成合作团队。
如果我保留自己书籍的全球版权许可权利,可以自行完成那些国外交易并留下所有收入。但我能像Hay House一直所做的那样好吗?也许会… 也许不会。他们拥有各种商业关系和国外权益经理,以及达成这些交易所需的不同市场知识。那就是我的书现在为何能有如此多不同语言版本的原因。假如我试图自行尝试,可能会取得些成果,但全靠自己完成将更耗时间和金钱。而且让Hay House处理这些事情的费用反正也不太高。
代理机构
上世纪90年代经营电脑游戏生意时,我知道怎样创作游戏,却不知如何出版它们。我最先采用的做法,就是前往软件超市,看着一大堆游戏包装,然后尽可能多地记下游戏出版商的联系地址。之后我给几十家出版商邮寄了自己游戏的介绍信。可能有3、4家出版商写信或打电话回复了我。不过没有一家与我达成交易结果。它倒更像个有点天真的突击策略,我并未很好地筛选目标。通过这种方式,我甚至有过至少一个与出版商亲自会面的机会,但显而易见,对于我想编写的游戏类型而言,那家出版商并非好的匹配对象。
最终通过其他联系人介绍,我认识了一家游戏代理机构。游戏代理机构处在游戏开发者和游戏出版商之间,扮演经纪人角色,可以帮助创建更多交易。我和对方见过面后便很高兴与其开展合作。他们会帮我基于市场趋势,弄清该开发何种游戏,还帮我安排跟出版商见面,尝试获取和商讨更多交易。若他们能帮忙达成交易,就会从我所获利润中分得一部分收入,所以对我而言不必事先掏自己一分钱。
通常我是在E3或“游戏开发者大会”这类会议上与出版商见面,但有时我也飞往对方的办公地。我的代理会安排这些见面。幸运的是,E3大会就在我当时的居住地洛杉矶举办,只是中间有几年他们转移到了亚特兰大,因此那些见面安排对我来说十分方便。我还记得为那些大会准备演示内容时,忙着更新修改到最后一分钟而度过的一些不眠之夜。
这种做法对我来说也是碰碰运气。我通过代理落实了一些交易,但它们都并非好交易。我收到过一些钱款(1.2万美元的预付款),但没有任何游戏成功出版和发布。我不能因此完全责怪自己的代理。一言以蔽之,游戏出版领域总有些货真价实的害群之马。最近发生在Activision出版公司和《使命召唤》游戏开发者之间的冲突,便让我想起当年不得不应对的那些烂事。
保持警惕
即便如此,我后来也完成了一些收入颇丰的游戏许可交易,但我学会了非常挑剔一同共事的出版商。当涉及版权许可事宜,避免糟糕交易要比达成满意交易更为重要。若你准备进入这种形式的收入领域,它确实回报不错。但你也可能不时冒些让自己鼻青脸肿的生意风险。
在评估潜在的许可交易伙伴可信度上,我的最佳建议就是好好做足调查工作。直接联系那些跟这些潜在合作伙伴工作过的人士,问他们是否愿意分享些个人经验。听听他们会怎么评价,然后记在心上。
我曾在一家游戏出版商主动联系我商讨许可交易时,做过这种调查。他们的网站提供了一份合作过的游戏开发者名单。我便给那些开发者发送了电邮(大概6个人),他们之后全都回复了我。毫无例外,他们告诉我的信息都很详细,也非常负面。没有一位开发者见过一分钱版税收入。这家出版商占尽了开发者便宜,把他们的游戏销往国外却分文未付。无需赘言,我从没跟那家出版商合作,还与其他认识的开发者分享了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确保他们避开这个陷阱。
促成交易
一旦掌握了许可交易的方法,你也能通过扮演中间交易人的角色,创造新收入流。若你从没做过此事,看起来可能好像令人怯步,但通过足够练习,这种做法也会充满乐趣。你可以通过扮演媒人角色获取收入。
多年前我从一家小型游戏开发商那里获得了一款电脑游戏的许可交易权,包括再次进行版权许可的权利。我不仅通过自己公司发行和销售这款游戏,还转而将其版权再次许可给另一家发行商。这能带来额外的版税收入流,我按照双方先前同意的条款,和那家游戏开发商分享了这笔再许可收入。那家游戏开发商能自行达成这种交易吗?也许… 但那会耗费他们更长时间。对我来说快速完成这笔交易非常轻松,因为我已拥有和正确发行商的良好关系。
请注意在此事例中,我并未创作或拥有那款游戏,也没有另一家发行商的生意或销售渠道。我只是组织协调了这笔交易,便同时为发行商和游戏开发商带来了收入 — 当然还包括我自己。所以请注意,你甚至能在没有版权或销售平台的情形下,也可创造出源于知识版权的被动收入流。你能通过做名中间交易人获取一部分收入,而且理当如此。
几年来,我都在与一位能帮我找到良好合资生意的人士合作。他在个人发展领域有着出色人脉资源,好像其大部分工作时间都花在了电话上。他认识拥有出色产品和服务的人士,也认识像我一样有着可观受众的对象。他将这些人相互连接起来,帮助交易协调到位,并享受由这些交易创造的一部分利润。这些收入流已经付清了他的房屋贷款。他并未受过做这种生意的特别训练,但通过生活经历,他发现自己十分擅长介绍人们相互认识,而且找到了一条极佳道路,将这种能力变成多条收入流。除此之外,他还录制了个人音乐唱片,很快也要开始销售。我跟他做成的那些交易,到目前为止已给我带来6位数收入。请注意他并非从介绍生意上获得一次性收入(不是收取中介费用);而是从他帮助达成的每份交易中,获取一小部分比例的持续收入。
倘若有人给你带来一份轻松达成的生意,能让你每月多挣1000美元,你会愿意为他所做的协调工作,从那份收入流中每月付他100美元吗?
有些人非常善于促成交易,以至于他们只需几通电话,就能带来几百万美元的被动收入。若将两个或更多匹配人士或商业机会连接起来,以协同各方拥有的资源,就能创造真正的价值,只要这些人得以知晓彼此的存在。
创意工作
对创意人士而言,知识产权是非常不错的创收选择,因为它十分灵活。你可以一次性创造一份版权作品,然后利用众多不同形式,进行版权许可或将其销售。
我也很喜欢看到人们无需大量金钱投入,就能创造知识产权作品。我在完全破产时编写出自己最畅销的电脑游戏。当时的创作预算基本上是0美元。我写出自己的书也没花费任何钱。你完全可以免费创作出大量有益内容。
不过,由于进入门槛如此之低,它也意味着许多人都会尝试这种创收途径。大多数人都创作不出好作品,但的确能创造出拥挤效应。即使你十分擅长自己所做之事,也可能要花些时间才能让你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尤其是博得你想一同共事的人们关注。
当你想创造一些东西时,请试着别让自尊心太牵扯其中。一开始你很可能表现糟糕。这没什么大不了。除了天才莫扎特,每个人最开始都挺糟糕。请继续练习,不断打磨个人技能,这样你就会越变越好。
我喜欢从事创意工作,所以也创造出大量知识产权作品,包括软件、多款电脑游戏、游戏人物形象、一本书、大量文章、播客音频、新闻邮件、商标logo、演讲、工作坊、诗歌、标牌、音乐、艺术品,等等等等。
假如你想让自己的创意作品变成收入流,只是富于创意还远远不够。销售、许可和交易技巧都是非常重要的商业技能。我建议你试着像尊重内容创作一样,尊重这些技能角色。如果你不愿发展这些相关技能,就严肃考虑与那些具备这些能力的人士合作。若你能说服他们相信你的创造天分,对他们而言这也是大有好处的机会。在苹果电脑公司创业初期,Steve Jobs(史蒂夫·乔布斯)去扮演Steve Wozniak(苹果公司初创时期合伙人,技术天才)的交易人角色,就的确是天作之合。
Steve Pavlina
2012.05.31
www.stevepavlinachina.com
微博|微信公众号:聪明人的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