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归有一天,再壮志满怀的人,难免发现自己就是那么轻易的被一碗肉汤融化。是肚子不争气吗?恐怕不是,不争气的是那颗收也收不住的心,在那熟悉的香味中无法抑制的找到了满满爱意。——
一对即将新婚的朋友大吵一架,在婚前敏感期互不相让,男方清早甩袖而去,心灰意冷告诉女方:这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到得中午,肚子饥肠辘辘,不知怎的还是回了家。一进门闻见那肉汤味,看见那碗汤里还飘着一个雪白浑圆的荷包蛋,立马就中蛊似的乖乖坐在了餐桌前。
事后女朋友讲起来当时问他:日子还过吗?这过日子就是吃饭睡觉,你喝了这碗汤,咱这日子就还得过下去。他头也不抬盯住那碗肉汤说:反正我要先吃肉!
这个段子听得在场的两家父母亲戚们哄堂大笑。男主角自己也笑了起来低声说:就是她再欺负我,一看到那些热腾腾的饭菜,我就没了脾气。
以前,我们都不懂怎么会有吵不散闹不开的夫妻,看着他们说尽狠话,第二天却又继续和和气气的坐一桌吃饭。等到真的为人妻才发现,这人世间至为俗气的感情,却也是最为深厚。几十年一桌吃饭,一床睡觉,到最后连相貌神情都变得相似。一碗汤,一床被,吵吵闹闹到后半生尽然就变成了没有办法独活的一双人。
据说现在会做饭的年轻姑娘已经凤毛麟角,反正城市里大把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充斥着天南海北各种口味的饭馆。然而我相信,几年之后,他们的肠胃必定不堪折磨,一定会发现即便搞个锅子自己煮点面亦可以是人间美味。在这个国度,任凭你再憧憬西方式的生活,到了一定年岁,真正出得国门去,却满大街的寻找唐人街里那不伦不类的中餐馆。
这是一种必然的回归。从恨不得立马展翅飞离故乡的一只小小鸟,到午夜梦回想起故土气息就生出惆怅之意的归林鸟。从一心想背着行囊闯世界的风发少年,到安于坐在家中等着厨房飘香便觉幸福的俗气中年。
当时当刻,满桌人都在笑那个被碗肉汤收服的大男人,他自己却理直气壮幸福满溢,其实谁又不是感受到了那浓浓的幸福。两家父母更是稳坐于旁,知晓他们娶对了人嫁对了人,一颗悬起的心终于得放回胸腔中去了。
我们的父辈离开了他们的小村庄,多年之后,我们也离开了我们的小城。在离开故土的地方,一代代人寻找到伴侣、生儿育女、养老送终,过着与上辈人截然不同的生活。可不管在何地,想起那金黄的糍粑、飘香的腊肉、绿茫茫的山野、黄澄澄的鸡汤,不免别有一番回味在心头。
有人说,那是因为人对气味的记忆是最敏感也是最长久的。不过我却觉得,之所以长久,多半是因为,那些美好的气味可以调动起细胞在那么一刻穿越,恰如身临其境。那些美味的食物,不仅仅是果腹而已,是一种蕴含幸福的饱满踏实。想起妈妈,就想起妈妈做的菜。想起爱人,就想起爱人煲的那锅汤。暖暖在心头。
总归有一天,再壮志满怀的人,难免发现自己就是那么轻易的被一碗肉汤融化。是肚子不争气吗?恐怕不是,不争气的是那颗收也收不住的心,在那熟悉的香味中无法抑制的找到了满满爱意。
文/T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