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我是不赞同的。难道让我们刻骨铭心的中学时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吗? ——
前两天看到一篇讲美国dating文化的文章,自然是can"t agree more了。这也让我想起之前在长沙青旅遇到那个荷兰小伙子的故事,原本他是在旅行中途经长沙,后来对在青旅工作的老板侄女一见倾心,于是就在那里住了下来。他是这样说的,"我想要了解你,也希望你给我一个机会来了解你。假如到最后我们还是不行,那也没关系,等我在长沙攒够1万6路费后,就继续去印度做义工;如果可以在一起,那我不会允许我们分开半年以上的,会想办法带你去荷兰的。"
那天下午,我们围着暖炉边喝茶边聊天,荷兰小伙殷勤地端上一盘他花了一下午做的肉丸,接着又忙活别的去了。知道这些的时候,就觉得可能是我在现实中听到过最好的情话了。没有强势的胁迫感,也没有放低自己的卑微感,当然也有牺牲有付出,却并不以此为要挟,不会摆出一副"我都为你做了那么多,你怎么能不接受我"的气势。终归还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样的大气态度。
在一个我们都已是成年人的恋爱世界里,因为得不到就泼油烧伤对方,叫嚣着"我得不到谁也甭想得到!"这样的做法不仅残忍无道更是幼稚到无药可治。虽说促使两个人在一起的因素有很多,也不乏你有房子我有样子这种各取所需的关系,但想靠着撒泼耍赖皮去获得一份均衡的真感情,根本就不可能。你赖着不走,只会让对方心生厌烦;你若即若离,又会让对方觉得你玩弄感情,那究竟要怎样才行呢?
回到dating文化的精髓,不就是"我们接吻,上床,一起吃饭旅行都可以,但这些全都是成为男女朋友的前戏,目的就在于要深深深深地互相了解,再看值不值得把对方放在那么一个重要的位置。"所以想起我在海口遇到的那个小伙子,彼此只相处过半天打过几个电话,他在甚至都不了解我是否单身的情况下,就发短信说"你能不能当我女朋友",言辞中还透露出他四年没谈恋爱了然后一个人住着海边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拜托,就算你默认我是单身状态,但好歹也确认一下我到底是喜欢异性还是同性这件关键性的事情啊。
但是在我们的文化中,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是耍流氓就算了,好像不以恋爱为目的的男女交往都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基本上见招拆招的几个回合下来,总是以那一句"你能不能当我女朋友"或者"我能不能成为你女朋友"之类的话结束,情投意合的就顺利通关进入下一阶段;被这种角色转变一下子弄懵了的,就只能被打回最熟悉的陌生人原形。
可是确立了关系又怎样呢?有种根深蒂固的伪女权主义还在心里作怪。就拿我一个朋友来说,也是和一个见了不到三面的女孩在一起了,然后异地。之后男孩坐了几十个小时火车千里迢迢去看女友,然后两人发生了点什么我们都懂得。女孩也是从半推半就到你情我愿,不料事后脸色一变瞬间登上女王宝座,一有什么问题就把这事搬出来说,仿佛满肚子纯情被玷污的委屈,以"你占了我便宜,你要对我负责到底"这样的压倒性气魄来上纲上线。终于把男孩搞得不堪重负只能横下心来分手了之。后来说起,他也只能叹息说真是不了解她是这种性格的女人,我完全没办法忍受。
人都是带有相似本性的动物,除非亲情这样与生俱来就绑定的关系,后天形成的某种关系,不管是友情爱情还是介于其间的东西,本质上都是种负累和枷锁。只要一种被世俗定义的关系存在,除了特别洒脱者,必然有占有和欲求不满,必然会有女人因男友在情人节没送玫瑰而觉得他不爱她,却忘了此外的300多天他风雨无阻陪她吃饭接她下班。因此,被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步,其中一人必然会揭竿起义般地觉悟,"我特么又不天生是你的谁谁谁,我有义务被你这么呼来唤去的么,然后自己低到尘埃里面也不见得开出花来啊。"这种花也只有张爱玲小姐对胡兰成先生才能开得出来,但又非人人都是张胡二人之的传奇啊。
搞暧昧是大逆不道的,认识三天就上床是水性杨花的。但是不管你们是一见钟情还是青梅竹马,只要给彼此贴上这个标签,你是我男朋友或女朋友,那么做什么都是正统的规范的,即使放弃自尊的互虐,即使使出国安一样的侦查本事去刺探对方的手机短信和微博,都是爱的强烈的表现,都是能够得到事后原谅的。然后无奈的表示,他(她)是我男(女)朋友啊,没有办法啊,我也不知道他(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啊。
专注而用心地去相处,抱着"爱不成得不到,但好歹也好好了解认识了一番这么美好的一个人,我也因此成为了更好的人"的想法,多难能可贵啊。所以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不以恋爱为目的的交往,这有多重要啊。
文/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