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r。wrong
谢谢你以前一直欺负我,陪着我。其实说实话,在大概五、六年前吧,我确实喜欢你来着。那天你跟我说你等着我的时候,我也很高兴。但过了这一段时间,我冷静下来了,想了很多,就觉得吧,你说的太草率了。你的女朋友,我见过的就得有四个了。我不想做N+1这么没创意的人。为了这件事,我纠结了很长时间,上个学期的期末考也受到影响了(怪你,怪你,这事全怪你),不过自从老魔跟我们谈过心以后,我就彻底清醒了。你比我大六岁,应该比我更成熟,就算女生心理成熟的早,那我们至少是差不多的心理年龄。但事实证明,你有点太小孩子气了。像我这种多重人格的早熟小孩,怕是不合您的胃口。而且我的目标、我的志向与你不同,离开你是必然。所以我决定长痛不如短痛,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
201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