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夜至19日凌晨,温州19岁的高三学生马文聪,因驾驶奔驰(GL450)车刮蹭路边店铺的广告牌,与店铺主人发生争执,继而砸破店铺主人18个月大的孩子的头部,又在强行驶离时碾压一市民至重伤……在此之前,一切还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但是,在出现场的警车和坐在警车中的肇事者被市民围困了五六个小时后,在千人围观的现场,一句肇事者曾声称“我爸是市长”的传言在人群中扩散开来。这句话的后果,就是这台价值140多万元的奔驰车瞬间被不眠的围观市民愤而砸毁。——Psy525.cn
砸毁奔驰车的温州市民,看似行为凶悍,实则心理脆弱。因为他们好像已经承受不了“我爸是市长” 这样一个最简单的陈述语句。一句“我爸是市长”,似乎成了市民砸车的口令。在公众聚集的“广场”,只是随机聚集起来的一群人,竟有这样共同的社会认知标准,竟有这样一致而乖戾的社会行为,这对任何社会来说,都非好的兆相。
为什么人们在没有经过任何核实的情况下,就宁愿相信开奔驰车的年轻人是“市长”的儿子?人们又凭什么认定砸破孩子头、碾压市民身、而后微笑以对毫不在意,就一定是“市长”儿子的行为模式?难道随机聚集起来的人们已经“不随机”地认定“市长”的儿子就肯定开奔驰车,就一定行为嚣张?难道奔驰车是“市长”儿子的标签?为什么人们认定“市长”儿子的车就可以砸、就应该砸?
如此这般的社会心理,在折射了部分社会现实的同时,又不断地为一些“偶发”的社会现象所深化。在没有或缺少“反证”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会心理逐渐形成了“映射—反应”模式,宝马、奔驰、玛莎拉蒂是映射物,“市长的儿子”就是对“映射物”的最直接反应。
社会心理来自社会,又非完全等同于社会。其实,这种社会心理,未必就是“我爸是李刚”的产物。“我爸是李刚”,不过是人们日常社会观察和生活体验的一个高度凝练的概括和象征而已。遗憾倒是,“我爸是……”的简单陈述句,在极大地刺激了社会成员的心理之后,好像并没有触动这个句子所陈述到的“爸爸”和“儿子”。于是,人们就得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开着豪车的儿子们,屡屡在“犯事”之后,牵扯出他们的爸爸们。这些爸爸们,甚至在“我爸是李刚”所引发的汹涌社会舆潮后,都懒得对他们的儿子多叮上一句嘱咐……
这说明,这些儿子的爸爸们,已经基本上丧失了对社会的观察能力,基本上隔膜于上述社会心理以外,基本上不知道普通社会成员的认知和思想,基本上、甚至完全体会不到普通公众的情感和心理。而这才是比上述社会心理更可怕的现实。
日常生活中,人们触目可见豪车违章李天一、苏楠的宝马和奥迪累计违章数十次就是证明,但是不见豪车“被执法”,“法不上豪车”已是人们见惯不惊的社会现实。小摊小贩违规摆摊,往往引来城管强悍的执法,但是,豪车车主即使如马文聪般违法,却只能看见执法者对违法者“温柔”以待……所有这些,都在加力扭曲着已经扭曲了的社会心理。
这里,绝对不是鼓励执法者对违章者即使真的是“市长的儿子”强悍以对。人们都清楚,执法者也不过是普通公众之一部分。因此,他们当然也知道豪车的“符号”意味着什么,他们在以他们的方式,固化着普通社会成员的“映射—反应”模式。
作者简介:
张兰欣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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