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么爱你,放弃了一切和你在一起,可你为什么这样无情无义?”不时听到恋人、夫妻之间这样抱怨。——Psy525.cn
“为了你,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你为什么这么不争气?”经常听见父母对孩子发泄着种种不满。
爱是世间所有生灵之间的“万有引力”,是一个充满了温馨和柔情,令人向往和肃然起敬的字眼,同时也是让芸芸众生感到困惑、无奈甚至痛不欲生的字眼。
我们无法回避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每一个人是否都懂爱、会爱?我们通常认为的爱、付出的爱,是不是就是真的爱呢?
心理学研究指出,在现代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非爱行为”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一种非爱性的控制和掠夺。这种行为最常发生在恋人、夫妻、母(父)子等最亲近的人之间。
一、非爱种种,名爱实害
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二有三无”式的爱,其实是以爱的名义,行非爱之实的。
有条件之爱。这种非爱行为最常发生在母(父)子之间、师生之间。如:
“你只有听话,爸爸妈妈才会爱你”;
“你再这样做爸爸妈妈就不喜欢你了”;
“你看对门的婷婷学习多好,你要是像她一样妈妈就高兴了”;
“只有学习好的学生,老师才会喜欢”……
心理学认为,孩子把父母、老师等重要他人的价值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自我概念的过程,叫做价值条件化的过程。价值条件化的后果是个体常常把重要人物或团体倡导的角色当成自己的角色,从而失去了对自我的认同,导致出现心理失调。在这样的非爱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很难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极易出现烦恼、焦虑和各种异常行为。
有偿之爱。这种非爱行为时常见诸父母与子女之间、恋人或夫妻之间。如:
“为了你,爸爸妈妈什么都可以牺牲,你可不能辜负了我们的一片苦心”;
“我们含辛茹苦拉扯你为了啥?还不是为了你能早日出人头地,让我们脸上有光?”
“我是这样的爱你,为了你什么都可以付出,所以你也必须好好爱我!”
爱不是交换,更不是投资。心理学上有一个爱的“黄金规则”——像你期望别人如何爱你那样去爱别人。而以上的非爱行为,恰恰是应验了“反黄金规则”——期望别人像你如何爱他那样来爱你——而这种想法却是非现实的、非理性的。有偿之爱其实是一种典型的“非爱”,带给受爱者的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和枷锁。
无度之爱。无限度、无节制的爱,毫无疑义也是一种“非爱”。父母像老母鸡一样把子女紧紧包裹在自己的羽翼之下,无休止地包揽子女的生活起居,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既不鼓励孩子的独立自理能力,也不给孩子树立必要的处事规则和做人原则。这样的现象我们已经屡见不鲜:孩子“吃肉”,大人“喝汤”;孩子闯祸,父母担当;挨了欺负,父母摆平;丢了工作,父母来养……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面临越来越多的尴尬:不会剥鸡蛋皮而自杀的女大学生,不能生活自理而辍学的博士生,外出参加招聘和家长走散而找不到自己家门的大学高材生……
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
作者简介:
李燕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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