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人和机器都那么出众!”一个土耳其的高级官员看见史蒂文斯从他的自行车“平凡者”上下来的时候称赞说。人类使用车轮(或独轮,或双轮,或三轮,或四轮)的历史大约有五千年之久了,但是在1690年以前,没有任何人把两个轮子连接起来乘坐。一个叫德·西弗拉克的法国人,两脚分开,跨坐在他称之为“塞莱里弗勒”的两轮坐车上,一边放一条腿,使之滚动向前。车轮的滚动颇受限制,因为他还没有创造出一种驾驶这种机械的方法。可驾驶的德雷斯车是卡尔·冯·德雷斯于1817年研制成功的。为一种可骑机械的自行车,是麦克米伦于1839年发明的,后轮通过连接到踏板上的曲柄驱动。有了自行车,人类就能够靠自己的力量旅行了,而且比步行快得多。然而并不是许多人都对这种想法感兴趣。1861年,一个叫布鲁内尔的法国制帽匠,把他的德雷斯车带到马车匠人米肖那儿去修理。米肖的儿子欧内斯特可能完全不知道麦克米伦的发明,因此提出:如果在前轮上装上一个曲柄——象磨子的柄那样的曲柄——而能够踏着转动的话,一定能够改进这种机械。他就这样偶然地开创了自行车工业。些叫“维洛西皮德”的早期脚踏车,踏板转一圈,轮子就转一周,在发明称为“彭尼法森”的自行车之前,前轮做得越来越大。人们把这种车恰当地称为“高自行车”。它跑得快,就是不稳当:如果想刹车,特别是下坡时刹车,骑车的人就可能被甩到把手前面,骑一天的车就得摔几次。然而人们并没有被吓住。运动俱乐部成立了。1884年,勇敢的托马斯·史蒂文斯骑着,推着,有时甚至是扛着叫“平凡者”的高自行车穿越了美国。前轮变小,从而使自行车更安全的尝试断断续续地进行着,然而这些尝试都因当时的工艺水平的限制而失败了;可靠的自行车链条是一种重要的发明,没有它是不行的。1885年,斯塔利发明了链条传动的自行车,名为“安全漫游者”,从而结束了高自行车的时代。自行车很快采用了链条传动,然而却没有采用他的
结构设计。人们曾试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连接两个轮子,企图把刚性、可控性、机械效率和舒适性结合起来。行车很快就变得相当可靠,而且效率很高。邓洛普又于1888年重新发明了充气轮胎,使自行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目前的自行车似乎不可能有什么根本性的变革。近年来许多人都想研制出一种更好的自行车,可是他们的努力都毫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