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从一开始看到书名以为又是什么鸡汤文到开始看,一开始挺无聊,因为很多事情都只是个引子都没有讲清楚,有些云里雾里的,到最后一切真相大白,还是挺难想到的。
但是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哈罗德一路上的过程,既包括他一个人的徒步路途也包括他和莫琳在这之中的心路历程。深深地被哈罗德途中一边走一边遇到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学习新的对待生命的方式,不断回忆找寻会最初的热情和爱。就像书中一开始的一句话,旅行有时会毁掉一段婚姻,有时会拯救一段婚姻。毫无疑问,哈罗德是第二种。
这本书也常常给我两种不同的矛盾的感觉。一方面会感觉场景和心路历程等等都很真实,很实在,尤其是对于哈罗德和莫琳心理变化的描写简直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令我感到矛盾的是书中所描写的社会环境背景,里面不同的人的故事的复杂多样,对待哈罗德大多都是那种对待陌生人没有防备的态度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并非说人性本恶,而是就我所处的社会环境而言,没有多么不友善吧但也没有这么人间大同吧……所以说,这就是写作的艺术效果?亦或者说真的有人在过着这种我想象不到的生活?
总而言之,还是喜欢里面对于哈罗德一个人徒步时候路途中植物环境的描写和哈罗德与莫琳两个人不断变化的心路历程,真的是人之常情,深入人心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嗨,亲爱的瑞秋: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时而,泪流满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四月中一个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那封信来自哈罗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写道她被确诊患了癌症,虽然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静,并感谢多年前的这段友谊。震惊中的哈罗德难以平复心中汹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离开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邮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叫金斯布里奇的静谧小镇展开,这里也是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出发的那一刻,没有人料到这将是哈罗德朝圣之旅的开始,也包括哈罗德自己。
哈罗德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小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职场上勤恳谦逊、自卑且不起眼,没有升职,连退休时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关,在很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又赶他出门,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妻子20年来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总之,他的一生总伴随着各种不幸,而他,始终隐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离世,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存在过。但当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感情让他决定出发,奇迹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横穿整个英国腹地。这一路,他经历了很多热心相助的陌生人,认识了一群素昧平生的追随者,内心从忐忑、到崩溃、再到坚定,最终抵达了奎尼所在的疗养院。
哈罗德希望用徒步的时间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坚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会好起来”。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场徒步也让他得以从新审视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过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罗德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父亲和母亲关系不和,时常争吵。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忍受父亲而离家出走。瘦小的哈罗德依然记得母亲离开的那个早晨,狭小屋子里满地都是母亲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称之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罗德将衣服一件件捡起,上面充满了母亲的气味,极度悲伤的"他需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声来。然而母亲再也没有回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阿姨。学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没妈的哈罗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学。十六岁生日的那天,哈罗德被醉醺醺的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开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变故让小小的哈罗德天生缺乏关爱。母亲出走,父亲不务正业对哈罗德不管不顾,年幼的哈罗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长应有的模样,这也为之后儿子与他的隔阂埋下伏笔。
哈罗德不像父亲一样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厂谋得一份差事,并与莫琳结婚生子。他们的小孩戴维从小聪慧异常,哈罗德从内心里爱着这个儿子。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在儿子胆怯的时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励他。戴维六岁那年,他们一起去班特姆海边游泳,小戴维越游越远,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没。幸亏一个海上巡逻员及时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维救起。而情急慌乱之下的哈罗德当时却由于恐惧不敢入水而假装在岸边解鞋带。哈罗德的胆怯逐渐让莫琳不满,而这积蓄已久的不满在戴维上吊自杀的时刻终于爆发,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点,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却形同陌路、鲜有交流。
当人的生活令人绝望的时候,身边即使再细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帮助。内向的哈罗德在小酒馆工作多年仍没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个矮矮胖胖,貌不惊人的女人,从她加入小酒厂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对她指指点点。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众议胜任每一份工作任务,并且几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坚强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时正好哈罗德撞见,不善言辞的哈罗德似乎看到了刚加入酒厂时的自己,处处碰壁,也屡屡被同事嘲笑。他鼓励奎尼坚持下去,而奎尼的确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阶段。后来,哈罗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一路去小酒馆查账,奎尼时常会关心小戴维和哈罗德的近况,这让生活在无助和失望中的哈罗德有了对生活的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哈罗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爱的穆拉诺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动替哈罗德背了黑锅而被逐出酒厂,从此音讯全无。
哈罗德从未想过徒步会让他出名,当很多慕名而来的追随者开始和他一起向贝里克进发时,他十分感动。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盘算和企图,旅途上开始充斥着各种不和与争吵。热闹只是暂时的,哈罗德始终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为名利,只是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内心的救赎。最终他告别了追随者,重新开始一个人向北进发。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横跨美国,直到无数追随者慕名而来并跟随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淡淡说道:我要回家。于是众人让开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个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这本书中,也许这是哈罗德从自卑到成熟的标志,不随波逐流,坚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气执行下去。
抵达疗养院的那一刻,哈罗德看到的奎尼已经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还是亦如以前的文雅与善解人意。而哈罗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虽然和之前相差无几,但是他的内心却已更加释然与安定。
文中对奎尼的描述不多,让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这一段:
“哈罗德?弗莱。她想起来了。他来道过别了。
她曾是一个叫奎尼?轩尼斯的女人。她会算账,还写一手极好的字。她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她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这个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许多年,但是现在?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只觉得累。她把脸埋入枕头,感觉有什么东西像花朵一样在脑子里绽放,头越来越重…
奎尼张开嘴,想吸入一口空气。空气没有进来,但是另外一样东西来了,像呼吸一样轻松自然。”
哈罗德最终成功履行了诺言,但是却依旧没能扭转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结尾,奇迹没能发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爱也没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现实总是残酷的,也许这个故事本是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才是更加真实的。
故事的末尾,重归于好的莫琳和哈罗德重新牵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边走一边笑,渐行渐远。即使现实残酷,终有一天,我们将学会和这世界好好相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还没看它之前我就只是听说,听说故事情节感人,听说很有生活意义,听说是本好书…朝圣之前于我没有很多概念,朝着自己认为很重要的目标并努力完成?忸怩的不善于表达的哈罗德迟迟不做决定,寻找下一个邮筒让他开始遇见不一样的风景,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成为哈罗德决定去往贝里克郡的导火线。封闭很久的往事在行程中一点点涌现,一直逃避的自我在最后终于被找回。刚开始是自己一个人走在路上是对旅途遇到的人和事的新鲜好奇,这世上不一样的存在,然后不小心出了名变成了一群人的“朝圣”,哈罗德在团队中变得被动,当狂欢散尽独自一个人面对孤独面对狂风暴雨。同伴的离去几尽抽掉哈罗德的信念,曾经也想过放弃回头但也会不久后抖擞精神重新出发,这次是沉重的打击,即使走在路上也感觉不到活着的生气,看什么都是一样找不到坚持的意义,行尸走肉般完成这个当初许下的承诺。
直至见到奎妮的那一刻也没有使得沉重立刻被释放,最后奎妮祥和离世的消息又给这趟行程变得值得。哈罗德的行走还是拯救到奎妮拯救到自己和妻子的,戴维的离去一直是哈罗德和莫琳过不去的坎,经历了心灵的救赎让彼此重新走到一块。有勇气直面内心的过去,找回初心,拥抱疲倦的自己。纵然最后不是朝着自己渴望的方向,至少努力尝试了,如果在快要到达目标时放弃了真的很可惜很遗憾。看着哈罗德走出悲痛,很是欣慰,然后就会想默默祝福他也祝福自己越来越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开始一直以为戴维是活在现实中的,只是感觉奇怪他为什么一直不真正现身,直到最后揭晓谜底才恍然大悟。有点像电影灵异第六感。
故事的主线无非爱情亲情友情,情节并无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许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自由、与自然合一的心态。
还有路上的那只小狗,是那么通人性,真让我有养狗的冲动。而且最近被几只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过,愈发觉得狗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个引发思考的问题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独吗?一个人就算是孤独?当看完书,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时候,看到纷纷扰扰的人群迎着我的面走来,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侣携手的,而那时的我,竟不觉得有什么孤独可言,也许是因为这世界都可以被我拥抱,只要我愿意迈出脚步,同时也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爱我的人并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爱的人。
以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真的是不怕孤独;后来因为一些人和事,发现自己还是怕的;在与它相处的过程中,让自己变得强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爱上了。真是升级打怪,最后发现自己爱上了野兽啊。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平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平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
一个人的朝圣,完成了三个人的救赎。主人公哈罗德带着对三个人的愧疚活了几十年,对死去儿子戴维的愧疚,愧疚未曾好好陪伴,未曾好好表达爱。对爱人莫琳的愧疚,愧疚未曾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与陪伴,导致两人像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生活了几十年。对奎尼的愧疚,因为他酗酒过度,在酿酒厂犯错后奎尼替他背锅,而他未曾对她说过一句感谢。八十多天的步行,一路上他走着回忆着,途径的每个过客的故事都让他回想起自己的过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他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是否好好爱过自己的家人,他是否对该感谢的人表达过感谢。他的一生,平淡无奇,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对家人和朋友的愧疚和对儿时遭遇的怨恨一直充斥着他的一生。他是否要继续这样再去,如果挽救这些还来得及吗?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自我的救赎。愿我们在该说爱的时候表达爱,该感谢的时候勇敢说出感谢,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不压力给自己太多说如果的机会,不要有那么多遗憾,愿我们都可以活的任性。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