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错峰就餐管理制度
推荐度:
错峰复学复课方案
推荐度:
餐厅文明就餐倡议书
推荐度:
员工餐厅就餐管理制度
推荐度:
犯了错给女朋友道歉的句子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厅错峰就餐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广大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生返校后错时错峰教学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师生的"就餐需求及饮食安全,现将错时错峰教学期间(5月25日—6月5日)榆中校区各食堂就餐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食堂供餐时间
芝兰苑一楼、芝兰苑二楼、新民族餐厅:6:50-22:30(全天候不间断供餐)。
学生服务综合中心一楼泉润佰合风味餐厅、二楼郑州老兵读者餐厅、三楼天香百合智慧餐厅:6:30-22:30(全天候不间断供餐)。
玉树苑一楼、玉树苑二楼、桃李食园、榆中教工餐厅:早餐6:50-10:00、午餐10:50-14:00、晚餐16:50-20:00。
二、增设临时售卖点
在校内增设6个临时售卖点:博物馆西北角、天山堂北侧教工18号公寓东侧处、学生公寓1-2号楼正门西侧、学生公寓11号楼东侧、图书馆正门北侧(清真)、桃李食园北侧(清真)。
售卖时间: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各临时售卖点所售菜品套餐标准详见附件,各位师生可就近选择购餐。
三、建议分区域就餐
建议广大师生根据住宿位置就近选择餐厅就餐。1-7、24、26、27、28号学生公寓学生前往玉树苑、桃李食园用餐;8-23号学生公寓学生前往芝兰苑、综合服务中心用餐。
四、建议错时就餐
根据用餐情况统计,中午12:05-12:40为各食堂就餐最高峰时段,请各位师生根据课程、实验安排,选择非高峰时间段错峰前往食堂就餐。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楼层可容纳就餐的师生人数达到餐厅容纳人数上限时,入口处会暂时封闭,请各位师生服从餐厅安全员的引导,耐心短时等待或选择其他楼层、餐厅分流就餐。
五、用餐倡议
食堂不提供一次性餐盒,请师生自带餐盒(具),将饭菜打包至办公室或宿舍用餐。排队候餐、取餐时请间隔1米距离,尽量减少攀谈,减少在食堂餐厅内停留时间。在办公室或宿舍用餐后请将垃圾分类处理,剩余饭菜放置于餐厨垃圾桶内。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庆祝公司今年厂庆,特邀请全体员工参加公司的聚餐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时光:20xx年x月x日(即明天星期三)下午18:00
地点:xxx酒家213号房间(即去年年底全体员工聚餐的地点)
相关要求:
1、取餐、饮酒适度,避免影响次日工作
2、适当娱乐放松,勿扰乱治安
3、坚决杜绝酒后驾驶
活动重要,望全体员工准时参加,如有特殊状况无法参加的员工,请提前告知厂长,或致电告知:15xxxxxxx,多谢。
xxx公司
20xx年xx月x日
校内各部门(单位)、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文件要求,为构建良好的生活就餐秩序,特制定学校师生分批、错峰就餐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先保证上午第四节和下午第一节有课师生就餐。
2、提倡师生自带餐具打包带走,减少堂食,避免疫情期间堂食交叉感染风险。
3、设立移动餐车售卖点,根据各宿舍学生就餐需求情况,灵活调整。
4、学生食堂根据就餐人员情况开放学生食堂分餐区分流堂食就餐人员。
5、当堂食就餐压力较大时,将根据情况在学生公寓设立临时售卖点。
6、为满足师生多元化餐饮需求,学生食堂二楼和西肆闹市为师生员工提供了各类特色菜品,欢迎大家前往就餐。
在荆各单位(部门):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积极稳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定于2022年3月15日起,新老机关食堂实施错时错峰就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OA订餐,刷卡就餐制,优先满足订餐者刷卡用餐;
2、实施错时错峰就餐,具体安排如下:午餐从11:30开始供应,每批次就餐时间15分钟,每批次20人左右,每餐桌限座2人。原则上每个单位(部门)同批次就餐,就餐批次安排附后;
3、就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就餐前餐后及时洗手,用餐时尽量减少对话,就餐完成后及时离开餐厅;
4、食堂服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每日做好餐具消毒;
5、发热或身体不适者请勿在食堂就餐;
6、今后,将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就餐形式。
特此通知。
综合事业中心
2022年3月14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错峰上班的通知》的要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将于20xx年3月23日(星期一)开始返岗上班,为保证返岗上班人员的午餐供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教工餐厅将严格按照“错峰分批、盒饭供应、暂不堂食、全程口罩、门口消毒、进出分开、单行通道、间隔排队、通风消杀”的供餐流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供餐保障。
1.供餐人员
因教工餐厅员工返校需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部分员工无法到岗工作(3名厨师仅有1名厨师能返岗上班),又因食堂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餐厅供餐能力有限(每天约为150份),仅能满足每日错峰返岗上班工作人员(根据学校每日统计的名单)的就餐需求。
2.供餐模式
结合疫情防控和餐厅实际情况,教工餐厅暂不提供堂食,仅提供盒饭。请各单位指定人员按批次携带就餐人员的校园卡,到餐厅刷卡领取盒饭(每卡每天只能领1份盒饭),回办公室用餐,餐后请将餐盒投放至指定垃圾筐。
3.分批定时
教工餐厅供餐时间暂定为11:20-12:40(周一至周五),按照分批错峰要求,非行政楼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领餐时间为11:20-12:00,行政楼各职能部门领餐时间为12:00-12:40。
4.防疫要求
请各单位领餐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不聚集、分批次至教工餐厅,从南侧楼梯口进入,按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检测体温,脚底消毒(踩消毒地毯)后进入餐厅,先洗手(或者手部消毒)再依次排队(排队需间隔1米以上)刷卡领取盒饭,然后依照地面导向标识由餐厅北侧门出门乘坐电梯下楼离开。
各位师生员工、家属: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关乎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关于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师生员工应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等措施,避免集中聚集性就餐。
2月17日(星期一),学校将开始20xx年春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上述措施,希望在校师生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在此也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自带餐食。鼓励师生自带餐食,尽量减少前往食堂用餐,各单位尽可能为自带餐食的师生提供便于饭菜加热的微波炉等保障并做好加热设备的`清洁消毒;
2.安全就餐。选餐时戴口罩、少交流,保持距离;选座时不扎堆、不对面,分散就坐;就餐时低头吃、不聊天,快速就餐;餐毕后戴口罩、净桌面,迅速离开。
3.洗手消毒。就餐时应加强个人卫生,食堂提供有洗手液,餐前请按照“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
4.错峰就餐。选择前往食堂用餐的师生,建议错峰就餐,学生:11:00-11:45,教职工:11:45-12:30。
5.严禁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在食堂内就餐。
6.严禁将餐卡转借给他人使用。
疫情终会过去,春天终会到来。让我们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的领导下,同心协力,群防群控,共克时艰,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聚集性宴席成为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隐患,规范餐饮行业聚餐活动,严格控制聚集性疫情传播。特紧急通知如下:
区域性社会管控期间,全区所有饭店、餐馆、小吃城经营性场所全部取消堂食。严格落实红事不办、白事简办、不得聚集。
一、不准大操大办,酒店、宾馆、村(社区)不得举办宴席。公职人员不得组织、举办和参加婚宴、生日庆典、乔迁之喜、升学宴等聚餐活动。
二、不准举办培训类、会议类等聚集性聚餐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须报经上级分管领导审批,落实专人监管,未明确监管责任的一律不准开展活动。
三、白事简办,白事周期一般不超过3天,亲属及好友错峰吊唁,同时段同空间,不超过50人。居民有白事必须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由主办人社区及单位负责监督落实防控措施,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未报备或落实防控措施不力,违规举办、接待、组织宴席,造成传播隐患,导致人员隔离的.所有隔离人员费用由举办人承担,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行政拘留;酒店、宾馆、红白理事会予以停业整顿、通报曝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行政拘留;党员、干部由本单位上报区纪委监委处理;村(社区)干部由上级纪委监委部门处理;群众由村(社区)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此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州区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管控组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