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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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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通知范文合集八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xx﹞36号),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考科目及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各地州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2)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20xx年9月3日)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 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资格审核时间:8月1日 10:00—8月20日 18:00(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国家网报档案库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档案信息,全科级别的保留近两年,免考两科级别的保留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并且系统未提示资格审查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并系统提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初考考生处理,需要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及指定材料按照报名表最上方提示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如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的证明,免试人员还需携带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节假日休息)。各地州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已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送至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各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将考生信息设置为允许网上缴费后,考生方可在网上缴费。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无需将《报名表》交到考试中心;
6.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8日---10月29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28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23日至2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其他说明
1、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应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单。
十 、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附件:点击查看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单 位
部 门
联系地址及电话
1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2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3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4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5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务大厅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6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7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8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质科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9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济管理站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10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11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1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管理处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13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1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15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财务科
(考试收费)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附件: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工程通知 篇3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5日9:00—8月14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8月15日—8月1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8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xx年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及除呼和浩特市外全区其余11个盟市均设考区。
六、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xx〕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
工程通知 篇4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免一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达到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11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2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 在网上进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1日至3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2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3990052),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399005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1月3日至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缉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0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工程通知 篇5
沙建管( )停第( )号
经查,你公司开发的 项目工程,未在沙洋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属于违章建设行为。为规范参建各方建筑市场行为,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止违章建设。
特此通知
沙洋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
监理单位签收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通知 篇7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1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2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5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xx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14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14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1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工程通知 篇8
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施工队:
事由:由你施工队施工的片区房屋风貌改造及亮化工程,经我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结果,发现你施工队存在以下问题:
一、局部外墙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污染、开裂、脱离)、进行抹灰及上腻子乳胶漆等工序施工。
二、局部瓦屋面未完成施工。
三、局部女儿墙脊瓦未施工(工序未完善)。
四、局部瓦屋面风檐板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五、瓦屋面瓦漆(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六、屋脊(颜色)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七、局部外墙线条未施工、达到相关技术要求。为了达成我们大家的一个共同目标,针对以上情况,你施工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且立即进行整改自检后在 日内上报项目部质安部进行验收。如你施工队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未进行整改,我项目部将对你施工队采取重罚:1、每间房屋罚款¥1000.00,大写:壹千元整;2、我项目部将派其它施工队直接进行以上收尾工程的整改工作,并最终从你施工队的工程款中(按我项目部支付你施工队遗留收尾工程施工工程款的总金额)双倍扣除。
特此通知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质安部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