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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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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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程通知三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3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通知 篇1
公司:
20xx年6月19日,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排水工程承包协议》,承揽贵公司发包的工程1标段雨水排水及污水排水工程。签订协议之后,我公司于20xx年7月11日进驻现场。我公司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始终垫付工程款进行施工。目前已经完成的工程交付贵司接管使用了一年零五个月有余。工程交付不久,我公司就一直与贵司进行决算。按照双方签订的《排水工程承包协议》第四条和第八条的约定,工程造价实行清单单价结算,贵司应该随进度拨款,即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扣除12%的管理费外余款全部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虽然多次与贵司及其项目部的人员接触交换结算意见,并相互提供结算资料,但是到目前为止贵公司及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人员始终没有给我公司一个明确的"结算结果,更没有给我公司支付工程余款。目前我公司已经按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全部完成合同内工程,在工程交付后我公司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以及增项变更等确定的工程量,我公司结算工程造价为3,788,711。55元。
现我公司郑重向贵公司发出结算通知书,并提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结算)》一份(此结算我公司也于20xx年1月6日提交贵司)望贵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及结算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回复我公司,否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市(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li证书使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xx〕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49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工程通知 篇3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单 位
部 门
联系地址及电话
1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2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3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4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5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务大厅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6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7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8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质科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9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济管理站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10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11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1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管理处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13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1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15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财务科
(考试收费)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附件: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