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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健全部门办班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年干部培训工作,现就**年举办培训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直单位举办由乡镇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列入《**县**年县直单位办班计划》。未列入办班计划的,不得举办由本单位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干部参加的"培训班。
二、举办培训班需要收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后方能上报。
三、办班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掌握参与培训干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培训计划。办班后及时上报办班基本情况。
四、申报**年举办培训班次,均应填写《**县**年县直单位办班申报表》,于**年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电话:6783****,邮箱号码:********@。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提升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水平与实践运用能力,根据市中小企业局的工作安排,XX市律师协会拟于20xx年9月22日至9月24日举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培训班”(脱产),名额100人,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及法律风险管理》
二、课程安排
【课程一】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实务
【课程二】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课程三】中小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法律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
20xx年9月22日-24日
四、培训地点
XX山庄
五、日程安排
9月22日上午10:00至12:00【报到及开班仪式】
9月22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2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3日下午15:00至18:00【授课】
9月23日晚上19:00至21:00【分组讨论,经验交流】
9月24日上午09:00至12:00【授课】
9月24日下午【返程】
六、培训费用
入选的学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及食宿费。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XX市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
2.近两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近两年内参加过市司法局及市律协举办过的"培训班的律师,原则上不再安排参加;
(二)报名方式:本次培训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9月14日12时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XX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20xx年9月13日14时开放报名通道)
(三)注意事项:
1.一个律师事务所原则只安排1-2名律师参加此次培训班,适当照顾边远郊地区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参加培训人员;
3.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自行调整好工学矛盾,保证报名律师的参训时间。若报名成功后不能参加的,下次培训不予考虑。
XX市律师协会
20xx年9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 20xx年5月 23-27日 武汉
第二期 20xx年6月 20-24日 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1@139.com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采集、编写、报送政务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导管理,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
2、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员。
3、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12—13日
地 点: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信息采集、编写的要求及技巧;新闻稿件组稿的把握;网络信息的写作与报送;新闻的`摄像技术与写作等知识。
信息采集编写实际操作。
两院两部最新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服从管理,住宿自理,统一就餐。
2、各司法所信息员参加3月12日和3月13日上午的课程,各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3月13日下午的课程,两天课程各所长均参加。
3、培训其间必须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
请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好工作,保证人数,准时参加培训。
二○**年三月五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我校新媒体建设,促进校园主流媒体融媒体转型,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干事、新闻编辑、通讯员以及校园新闻媒体(以下简称校媒)记者和编辑等新闻宣传骨干的`业务水平,并为其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适应融媒时代的校园新闻舆论工作。经研究,党委宣传部决定举办全校20xx年新闻宣传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宣传干事、新闻编辑、通讯员和校媒记者、编辑以及新闻爱好者。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8日、10月29日(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主校区望庐楼101教室。
三、培训内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宣传工作规章制度、新媒体新闻报道写作(含微博、微信写作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写作、通讯写作、新闻评论、新闻报道摄影等(共12场专题讲座)。
四、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稿件分析、研讨互动、观摩考察相结合等方式。
五、考勤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实行点名考勤,学完必修课程并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统一报名,于10月1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填写电子表格发送至
2、校媒记者、编辑以及大学生记者团新成员等可以统一报名,或加入培训QQ群填写表格直接报名。
党委宣传部
20xx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