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名字申请书集锦7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和请求得到合理表达。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改名字申请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改名字申请书 篇1
xxx派出所:
本人现居住于 ,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的第 1 条规定: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 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为 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 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xxx
母亲:xxx
XXXX年XX月XX日
改名字申请书 篇2
××市××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 名字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这里填写你更名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现在的名字)更改为(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为切!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
改名字申请书 篇3
秘书工作派出所:
本人女儿现用名×××,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于秘书工作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秘书工作妇幼×产×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读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此申请。
申请人:某某
改名字申请书 篇4
xxx派出所:
我儿子现用名xx,男,汉族,XX年3月4日出生。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xxx的申请(附上户口本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xx这个名子是小时候给孩子起的乳名(土话叫小名)由于当时办理户口的时候我和爱人都在外面打工,家人不知道我们给孩子起的学名叫xxx!就把名子报了上去!回家后才知道,我们想到改名字麻烦,所以就没提起改名的事.只到今年因名子孩子们争嘴差点打架,才想把名子改过来!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特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xxx
母亲:xxx
XXXX年XX月XX日
改名字申请书 篇5
我叫xx,家住 xxx号,我的女儿xxx,汉族,生于20xx年8月21日,身份证号码:xxxx,因其名与实际用名不符,现需要改为,请派出所领导批准改名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 (母亲)
20xx年 月 日
改名字申请书 篇6
公安局 分局、 派出所户籍科:
本人儿子/女儿户籍地址北京市 区 号,现用名 ,男/女, 族,20 xx年 月 日出生于XX市XX医院妇产科(附《出生证》复印件)。由于出生时剖腹产,大人和孩子在生产后身体一直出现问题,根本没时间去考虑孩子的名字问题,临近申报姓名的最后阶段匆匆去办理了登记,没有慎重考虑,我们做家长的和家中老人都觉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终决定为孩子提出改名申请。
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为____的申请。我儿子/女儿今年___岁,无法自行申请,所以我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现提出书面申请,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父亲:XXX 母亲:XXX
20xx年X月X日
改名字申请书 篇7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户籍住址:xxxxxxxxx
出生日期:xxxxxxxxx
身份证编号:xxxxxxxxx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