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急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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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提高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养老机构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职工和老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在本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的目标。
二、组织指挥
成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
组长:贺朝伦
副组长:郝梅、王杰
成员:陈尚瑛、冯乔兰、吕泽辅
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落实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小组成员负责指导部门人员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时调度汇总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监测预警
(一)制定和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兴仁市社会福利院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消毒制度,防护健康教育等制度。
(二)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监控和日常检查,重点监测有外出的老人,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三)储备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所需消毒物品、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四)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五)密切关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尤其是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给予专业心理疏导。
四、应急处置
(一)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或确诊病例处置措施。
1.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2.若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第一时间对养老机构进行封闭管理,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主管部门。
3.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核酸检查,实施 14 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4.治愈后需返岗的,应在省职工医院隔离观察 28 天无异常后返岗。
(二)老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或确诊病例处置措施。
1.老人出现(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由家属或院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到定点医院就诊,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但要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2.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第一时间对本院进行封闭管理,立即按要求报告主管部门。
3.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陪护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核酸检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
4.治愈后需返回院内的,应在指定医院隔离观察14 天无异常后入住。
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及时预防、应付和处置福利院疫情期间儿童在复学复课过程中突发事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保障收养人员生命健康,减少损失,根据市民政局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院成立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置本院复学复课儿童的突发疫情事件。
组长:顾本永
副组长:王桂君王丰邹成香
成员:柯庆保、庞芳、郭传龙、吴孝琼、方睿、姜超、王毅文、谷德刚、周长海、高丽洁、徐莎
一、具体要求
各部门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根据情况,果断处置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汇总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在院领导的指挥下,由办公室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传达指令和要求,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并根据职责分工,处理具体事务。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突发疫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院内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传达各项指令;负责事件发生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秩序,调查、核实事件或事故发生原因。提供和保障处置事件所必须的车辆、各类器具以及人员的食宿等。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经院领导同意,及时上报市民政局;根据需要和院领导指示,及时调度各类人员参与处置。
3、医务部:如发现儿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将发热儿童及密切接触护理人员带往指定区域隔离,并上报院领导。同时指派专职医务人员负责带领患病儿童前往医院就医,为每位发热儿童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型冠状肺炎。所有外出就医儿童回院后一律实行14天隔离制度。
4、保育部:负责复课复学儿童的生活保障,抓紧隔离期间的护理质量。建立应急护理小组,如遇突发疫情状况,确保隔离儿童的照护质量。
5、后勤保障部:负责复学儿童的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的供应。负责隔离区域的物品及房间的调度。突发事件发生时,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隔离防控。
三、应急处置
(一)发热情形处置。对于经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情形的,伴有咳嗽、乏力症状的人员,属于单位收养人员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发热门诊救治,并安排人员陪护;属于单位工作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停止其在岗工作,将情况向其亲属通报,征求其意见,是否同意代为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定点发热门诊救治,并做好后续诊治过程跟踪,及时提供关爱服务。
(二)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处置。对于经发热门诊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要落实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要按照医院救治工作要求,对于收养人员,要安排人员全程陪护或者由医疗机构安排陪护人员,负责做好其他工作。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工作安排。对其工作场所、生活场所等要做好专业消毒与暂时隔离。
(三)密切接触者处置。对于确诊、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实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严格执行相关防控要求,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笼围要包括工作中有接触的同事与其他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共同生活的收养人员和受助人员等,要做到人员不遗漏。
(四)疾病救治患者处置。对于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人员,要开展疾病救治工作。对于需要住院救治的收养人员,要安排护理人员或者由医院统一安排人员陪护;对于不需要住院治疗的,采取协调医院送医诊治、网络诊治、机构内医疗机构救治等方式,从医疗机构返回后,实行机构内隔离居住与生活,疾病治愈后隔离期满14天、无异常的,才可返回原先居住与生活区。工作人员经救治后或者治愈出院后,需要居家隔离14天、每天定时报体温检测情况、无异常的,提供有关治疗记录,才可返回工作岗位。
(五)建立绿色救治通道。各单位要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要建立收养人员的就医绿色通道,要做到接诊快速、诊治与住院医治安置在单独病房,在救治过程
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根据近期南京市疫情传播链再度延长,我市正值旅游高峰,人员流动频繁。为全力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院养员及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福利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福利院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拧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发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体干部职工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局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切实保障养员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组织领导
1.保持原有人员分工,各负其责,上下一心及时处理、上报、协调落实福利院疫情防控工作。
2.贯彻落实市民政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各护理班组防护工作,保障全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福利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老人健康情况统计、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指定专人搞好处于隔离进行医学观察老人的服务工作;
5.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全院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6.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老人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防控措施
1.落实封闭管理制度,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院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
2.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数,减少不必要的通勤。对通勤人员进行定期核酸检测。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通勤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出管理,做好入院前“健康码”、行程卡信息、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核验,以及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手脚消毒等工作。
3.严格外来探视活动,严格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做好宣传说明,鼓励视频等方式远程探视。
4.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应由护理人员严格消毒后转交老人。
5.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6.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2℃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7.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福利院。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等生活物资,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做好外包装消毒。
8.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
9.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10.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11.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12.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