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地税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地税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务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局具体部署,我分局按照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以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16项内容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四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四风"情况,科学分析"四风"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落实《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自查自纠情况
(一)认真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三个三”要求、《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全面开展干部职工经商清理自查。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7份。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学习教育,树立廉洁意识,
实施扎根工程,着重作风建设反“四风”,实施通电工程,强化纪律建设。认真推行绩效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指标,重点治理“慵懒散奢软”现象,有效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一是认真排查岗位风险点,先后梳理岗位职责7个,排查风险点15个,规范工作流程15个,内控机制建设的得到有效加强。二是开展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清理,遵照《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要求,对XX所8位同志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查XX所职工和家属不存在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四)加强基层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进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不断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完善办税服务方式。二是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如下立说立行立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简并文书→提速发票配售→调整作息制度→严格制度规范→建立严明队伍→软件免费服务→提速审批认定,全面落实便民办税大行动。三是制作XX税务所便民办税明白卡,并已向纳税人发放559张,便于纳税人随时联系工作人员,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纳税人。
(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加强违纪典型案例学习,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4次,警醒干部职工筑牢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
三、认真做好后续整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统计有关数据,加强分析研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紧紧围绕建设廉洁国税目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推进XX税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XX税务分局
2017年9月5日
地税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依据《中共重庆市XX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区国税党组发〔2017〕18号)要求,XX税务分局近期认真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情况
(一)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支部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肃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和“三个三”要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二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尊重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件集体协商、民主表决,提高决策科学性。三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各项税收规章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区局34项管理制度,提高队伍执行力。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全面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一是深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基层税源服务管理,改变只关注重点税源企业、忽视面上税源点服务管理的现象,坚持“让便民办税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的原则。二是大兴厉行节约风尚。严控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管理,2017年上半年电费较去年同期下降2.85%,办公耗材下降3.96%,牢记“两个务必”,大兴勤俭节约之风。三是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和“吃拿卡要报”现象。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4。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中,结合业务优化,完善和增强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风险防控(包括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风险核查)以及痕迹管理功能的情况:分局把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层面的监控管理作为履行内控机制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按法定流程监督,重点抓好一线应对人员的风险防范。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点,对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5。监督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把职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的情况:分局作为最基层单位,没有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