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降低间接税以促进国内消费
货币因素是造成通货膨胀的根源。除了货币因素,在物价高企的现实中,人们自然而然会去探究其他各种因素,包括税收因素与物价的关系。不可否认的是,税收与物价有着密切的联系。
特别是当前的中国的税制结构仍然以间接税(流转税,或称货物劳务税、商品税)为主体。这样的税制结构决定了商品价格中税收所占的比重较高。2010年中国税收收入中,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四种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就超过了70%。而所有这些税收,在很大程度上都会通过税负转嫁的形式,对物价产生影响。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提供了超过40%的税收收入。亚太地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或10%。中国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在亚太地区属于较高水平。再加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较广,税率较高,这就直接导致了不少商品的实际售价中税收所占比重较高。
再加上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人员间的境内外流动的增加,人们境外购物的机会越来越多,这样,对境内外商品价格进行比较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而且,随着网络购物、海外代购的流行,更多的人即使不出境,往往也有机会购买到海外较低价格的商品。恰恰因为境外某些商品的低价,导致国内消费的流失,变成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消费。从扩大内需的发展战略来看,中国的确有降低间接税以促进国内消费的必要。
要降间接税,难度很大
间接税下调势在必行。即使是对所谓奢侈品消费课税也是如此,许多人对奢侈品课税有误解,认为对奢侈品课重税理所应当。实则不然,市场开放之后,消费者可以在其他市场上买到价低的同样商品。现实中,境外购物、网络购物、海外代购等的流行就说明了这一点。
况且人民的消费也会随着收入的提高而升级换代。当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之后,人民转向消费或多或少的奢侈品,也不见得就应该扼杀。相反,从促进消费的政策目标来看,这种消费行为还应该鼓励。既然对所谓奢侈品课重税都难以得到支持,那么普通商品就更没必要课以重税了。
当然,要降间接税,难度很大。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常常是以间接税为主的。传统的间接税对税收征管水平要求不高,这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水平相对落后的现实是对应的。直接税或者要求核定种种成本费用,或者要求进行税基评估,所要求的是发展中国家通常所不具备的较高的税收征管水平。另外,发展中国家人民收入水平较低,财产相对较少,直接税往往难以保证国家正常运转的需要,难以保证公共服务资金的提供。
税制结构调整已经箭在弦上,不能再退缩了
即使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税制结构调整已经箭在弦上,不能再退缩了。为此,应尽快设计税制结构调整目标方案,并分步实施。
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应是税制改革的目标。但是考虑到现实中,直接税所占比重较低,可设置中期目标——建立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的税制结构,并努力创造与直接税征管相适应的外部环境。短期内,应做好间接税制内部的整合工作。间接税内部的整合工作包括增值税扩围、消费税制改革等内容。
增值税扩围是指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即原先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课税,它克服了传统产品税重复征税的弊端。增值税事实上鼓励现代化大生产所需要专业化分工,其自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初创,现已风靡全球。大国除了美国因为国内政治因素未实施增值税制之外,其他大国均已实施。
中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引进增值税制,并历经1994年税制改革、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增强。但是,由于服务业仍适用营业税制,重复征税问题较为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值税扩围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重要的有二:一是增值税基本税率的确定问题。现实中营业税除了娱乐业为5-20%的幅度比例税率外,多数行业为3%和5%。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扩围之后,原先课征营业税的行业税负是否会提高,需要做好测算工作。一般认为,如果维持17%的基本税率,那么服务业的税负会提高。因此,为了扩围的顺利进行,需要降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这也和前述的降低间接税的税负一致。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可分步下调至10%的水平。10%的基本税率对应的是亚太地区较高的增值税税率。但考虑到增值税在中国税收收入中的重要性,因此,基本税率的下调应分步实施。除此之外,还需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合。营业税主要是地方税,增值税主要是中央税。增值税扩围之后,需要进行财政体制改革,保证地方政府收入。
间接税内部的整合还包括消费税制改革。当前中国的消费税属于选择性消费税。除了对一些有害商品或过度消费会损害健康的商品的消费应继续课以重税外,其他诸多商品的税收应该下调。部分已成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商品已不再适合课征消费税;部分传统上视为奢侈品的商品的消费税率也应大幅度下调。消费是要升级换代的,“奢侈品”并不见得就是不节俭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奢侈品”消费甚至可以理解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进一步追求。而且,降税也与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目标是一致的。
中国直接税收入增加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的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所持有的财产也在逐步增加。构建与直接税相适应税收征管环境,需要更好地实施反洗钱法,限制现金交易范围;需要对税务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对个人征税的需要。当然,直接税税负感受的明显,也会给政府以压力。纳税人也必然会更多地关心税收的去向。好在这种关心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也是一致的。这种关心必然会促进政府改革,推动公共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改善,也会进一步改善直接税的征管环境。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导)
小知识——什么叫间接税
间接税是相对直接税而言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就属于直接税,它是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的税种,老百姓能直接真切地感觉到自己交纳了直接税,所以对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关注度很高,前一段时间社会舆论对个税起征点的讨论沸沸扬扬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而间接税,顾名思义就是,你并未感觉到自己交了税,但是这些税实际上都隐含在商品价格中,任何一个消费者在购买所有商品时,都交纳了间接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等。以前一段时间引起热议的“馒头税”为例,其实是指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也就是消费者每购买一块钱的馒头就会缴纳一毛七分钱的增值税。
除了对普通商品征税,我国对进口高档消费品的征税税率更高,主要包括进口商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三种。以化妆品为例,进口环节要交3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和10%的关税,三者相加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