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落实八项规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多学习、勤工作。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杂文:人大机关八项规定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人大机关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十八项要求”以及市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宜市国税党组发〔201X〕12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文件(宜国税党纪发【201X】2号)和远纪发〔201X〕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韦丽萍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贺州市各级人大机关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不足。她要求,作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要以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戒,进一步提高对反“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上来,要严格执守、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的要求,抓住中秋、国庆节点,严防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县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市国税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每季不少于5000字,并开展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国最大的高考网站end#和工作方式。
3、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上来,中层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国税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远安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远国税发〔2017〕13号),内容包括: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便捷高效,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22项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切实抓好全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落实”八项规定”,牢记国税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学习”八项规定”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大力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算好廉政“七笔账”,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团员青年47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和各类典型案例,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全局倡树风清气正、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为远安国税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四是学习”八项规定”与构建和谐机关相结合。着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5月份,我局召开干部家属话廉政座谈会暨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向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98份,干部及其家属183人次共同签定了《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助廉防线,强化“八小时”之外的廉政监督。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县局将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并成立由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3期,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好、落实好、实践好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国税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人大机关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把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贯彻执行好,直接代表了县级国家机关的形象,直接关系到县级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和机关的正常运转。因此,县级人大机关干部必须准确地把握自身所处的位置和工作特点,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
一是认真理解“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赞誉。各地方各部门亦响应号召,积极跟进,出细则,定规章,改作风。但是,一些地方没有真正领会中央推出“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误读了中央抓作风建设的良苦用心,不能坚持科学的思想和联系实际的工作方法,把落实“八项规定”当做对上负责的一项政治任务,而是机械跟进、生搬硬套、简单复制“八项规定”内容,等等。“八项规定”自始至终贯穿一个鲜明主题,就是求真务实,坚定不移围绕一个不变的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不矫枉过正,从日常生活入手,从点滴做起,化解生搬硬套的“僵”,去掉华而不实的“浮”,消除不切实际的“虚”。落实“八项规定”要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评判作风整改工作得失的最高标准。县级人大机关干部只有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才能把“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通过学习教育和警示,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经常对机关干部进行学习教育和警示,是使“八项规定”能够有效落实的手段之一。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抓学习、抓教育,着力规范人大机关干部“工作圈”、净化干部“生活圈”和清洁干部“社交圈”。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在人大机关干部会议上把中央的重要文件、规定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并安排干部代表谈学习体会。在抓学习教育过程中,还可以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片,对机关干部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使八项规定得以长期贯彻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干部建设方面的意见,明令禁止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报销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督查是促进“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实的有效形式。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一定形式,检查机关干部廉洁情况,使机关干部自觉约束个人行为,树立人大机关干部良好的形象。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监督检查自身的行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一定要强化“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从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传达民声。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担负着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民愿、维护民权的重要职责。因此,人大机关干部在工作中要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从群众最关心、大多数人能受益的事情抓起,做到关心“热点”、督促“难点”、关注“焦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机关是“清水衙门”,但人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这根弦丝毫不能松。在执行“八项规定”中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舌尖上的浪费”和各种浪费等工作。要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做好每年人大例会的各项开支预算。调查研究要轻车从简、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人大常委会要把握好下乡调研的人员,能并车的就不增加车辆,不涉及的人员不陪同下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减少各种“陪会”现象。要树立勤勉干事的形象。每一名干部都要彻底摒弃“到人大,轻松了”的思想,切实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法观念,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围绕改革稳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多学习、勤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效树立人大机关肯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良好形象。
五是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八项规定”是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带头,并长期贯穿始终。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务必正人先正己,要带好头、开好头、引好路,做好榜样,以带动改进工作作风、会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才能带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才能以实际成果取信于干部职工,取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