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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安全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本项目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货物装车过程中,非甲方直接原因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八、责任期:自双方签字(捺印)生效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运输项目结束日止。
九、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协议经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名或捺印: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与 发生经济纠纷,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金额为 元。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乙方请求甲方为其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诉中)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元,担保的方式为 (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合同后五日内按诉讼财产保全金额的 %向甲方一次付清财产保全担保费,甲方同意乙方交纳担保费后三日内向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三、甲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得撤保,否则,应退回所收担保费,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四、甲方为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无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效果如何,甲方均不退所收的担保费。乙方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或甲方为乙方出具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后,未及时起诉造成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乙方可持相关证明文件,甲方退回一半担保费。
五、针对甲方的诉讼保全担保,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能够证实其诉讼主张的证据等诉讼材料的复印峻。
2、及时反馈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取得的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冻结、扣押、查封清单复印峻送给乙方备存。
3、如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及时向甲方反馈乙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将对方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5、如出现对方反诉的情况,及时将获取对方的反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五、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或提供虚假证据或恶意诉讼的,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与法院协商撤回财产保全担保,申请法院撤消财产保全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所收担保费不再退回,并应按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南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1、入户服务人员要遵守中国法律和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服务人员不准从事内外勾结、危害国家利益、危害住户利益的`活动及违法犯罪活动。
3、在入户服务期间,只限在本住户范围从事服务,不准串户,不准越区。
4、服务人员出入大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携带物品出门要凭物业部签发的出门证明。
5、服务员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不准涂改姓名、有效期,证件过期作废,遗失证件后迅速到物业部办理挂失及补证手续。
6、不准将本人亲属、子女、朋友带入小区,服务人员不得私自串联组织、承包服务队伍。私自让住户介绍劳务。
7、服务人员因违反小区规定受到纠正、检查或处罚时,不得用委托或依靠住户扩大矛盾方式解决。
8、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因服务侵犯住户利益造成住户人身财产损失,一经住户投诉服务员要接受审查,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住户与服务人员发生矛盾争端时,要正确解决,不得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10、服务人员要正确使用住户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准私自拆改、私接电源线路、天然气设备,不准用电取暖设备烘烤物品,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及其他事故,追纠肇事人责任。
11、服务人员入户服务时,如主人不在,要对住户安全负责,离开时必须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天然气阀门。
12、发现异常或不安全情况,要主动向物业部报告,不准延误时间或知情不报。
1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签订人留存一份,保安部留存备案。
栋 号,从事 服务
服务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安部 物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