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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合同

餐饮酒店连锁加盟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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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盟合同 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加盟合同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加盟合同 1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20xx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餐饮加盟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被终止加盟资格时,甲方不予退货。

第九条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__________________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首期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签发《加盟店授权书》。

3、本合同必须和《加盟店申请表》、《加盟店授权书》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3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餐饮加盟合同 4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乙方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日期:

餐饮加盟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焕彩餐饮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焕彩餐饮店”_______连锁餐厅。

1.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1.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1.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2.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2.2、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3.2、 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产品配方供给乙方,并提供学习场地给乙方;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盟店装修方案;

⑤、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焕彩餐饮店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品牌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

③、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5.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一次性收取, 贰万圆整 (¥:20xx0 元),无其他任何费用。

5.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第六条:供货、换货、退货

6.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6.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6.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6.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它事宜

7.1、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餐饮加盟合同 6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an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餐饮加盟合同 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

公司名称:

公司总部地址:

风险提示:

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因此,应注意审查特许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如: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2、特许企业需具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成功;3、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的成熟的经营模式,即是否具备为加盟者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等等。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便总部及各连锁加盟店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繁荣市场经济,__________传统的饮食文化,保持和发展_________的品质、文化、信誉,增强总部和各连锁店的规模效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原则:连锁加盟店以注册的商标为门头,以注册的商标为标志。

第二条、连锁店要进行标准化的内、外部装修,安装总部指定的徽记和标志,无总部许可,不得安装其它标志及招牌。

第三条、接受本部及区域型管理,维护__________连锁店的统一形象。

第四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宗旨及经营范围

第一条、宗旨:__________的省内外知名度,运用“__________”独特的经营管理办法及制作技术,经营总店系列食品。赢得规模效益。

第二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系列特色面食、早点小吃、中式快餐、火锅炒菜及特色产品、菜品。

第三章 连锁店资格及加盟程序

第一条、加盟店资格: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管理能力。

2、热爱餐饮行业,具有创业热情。

3、接受总部及本地区代理商的管理。(包含跨省范围)

4、愿意参加各项培训,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

第二条、加盟程序

(一)申请加盟申请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或个人身份证(个人)复印件,个人简历。

2、拟开连锁店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当地相同行业菜单及价格表。

风险提示:

一般加盟总部都会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而这点往往正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地方。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详细的图片资料,包括房屋照片、企业方位概略图。

5、详细阐述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况。

6、简单介绍当地类似的餐饮行业经营状况和运作形式。

7、当地消费者口味习惯和就餐习惯介绍;

8、投资资信证明文件。

(二)店址选择:总部或区域加盟代理商将派专人赴申请加盟店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协助确定位置。

(三)开业培训:对加盟区域代理商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加盟店主要技

术人员由总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总店学习。

(四)店面装修:店面装修由总部统一按标准做初步设计。桌椅、餐具及店内外广告、

宣传画册等由总部有偿提供。

(五)开业准备:加盟店在开业前应做好开业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机构设置

__________连锁机构由总部和各直营店的区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组成。总部设在(店址)。

(电话)(传真)

(一)总部机构设置:

总经理室

发展培训中心

企业策划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机构设置:

地区加盟商总经理室

培训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机构设置:

第二条、各机构职能

(一)__________总经理室是中国区域连锁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如下:

1、审批连锁总部的发展规划。

2、批准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审批整体机构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

4、有权召开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会议。

5、审定总部确认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业策划部是总部的策划、广告、宣传部门,负责连锁机构的整体策划及广告宣传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制定总部及各区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广告计划。

2、负责总部统一的广告宣传。

3、负责各加盟店的CI导入及装饰设计。

4、负责市场调查、形象管理。

(三)开发经营部是总部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连锁事业的拓展、经营、管理和开发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指定总部的年度销售计划。

2、落实连锁店工作会议的决议。

3、负责协调各加盟店、区域管理公司总部之间的关系。

4、负责商标使用费、专利费、加盟费的收取。

风险提示:

合同到期后,保证金需要退还给加盟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保证金的退还是否有附加条件。另外,还必须写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时的保证金退还情况。

加盟费是指加盟商为获得经营权而向企业支付的一次性费用。正规的企业收取加盟费是正常的行为,但有些企业用设备购置费代替。对于这种情况,加盟商签约前一定要查清楚设备的价款是否远高于市面同类设备的价格,防止受骗。

5、负责加盟店的选址、市场调查、合同签定等开发工作。

6、负责指导加盟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7、负责指定管理、经营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货部门。职能如下:

风险提示:

应对货物供应条款进行详细约定,特别是质量条款。若由于特许企业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伤害,则特许企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还应对加盟者的损害予以赔偿。若由于加盟者自己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权,其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加盟者自己承担。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仓储。

2、负责按时、保质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发展培训部是加盟店经营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基地。职能如下:

1、负责经营管理培训。

2、负责操作技术培训。

3、负责标准化服务的培训。

4、负责向各加盟店输送主要技术人员。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一条、为了__________的声誉,保持传统(公司名称)的产品原始味道,树立统一的企业形象,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统一管理如下10个统一。

1、统一的店面形象、标志。

2、统一的调料等原材料。

3、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形式。

4、统一的服装、胸牌、员工服务卡。

5、统一的装修风格。

6、统一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统一的服务规范。

8、统一的员工培训。

9、统一的企业文化。

10、统一的经营理念。

第二条、总部在以下方面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指导

1、加盟区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2、加工工艺流程及技术标准。

3、促销宣传。

4、经营分析。

5、服务质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条、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总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总部能及时掌握各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并予以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1、营业收入(分类)。

2、广告及促销活动。

3、遇到的困难。

第四条、加盟店开业前总部将进行开业指导。

第六章 人员培训

加盟店开业前由培训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

第七章 会议

第一条、总部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加盟店经理参加的工作联谊会。

第二条、总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竞赛与联谊活动。总部提前30天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 区域加盟代理商的职能及加盟店的权力义务

风险提示: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会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第一条、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条、加盟店的权力

1、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服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

果。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三条、加盟店义务

1、遵守本合同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风险提示: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第一条、本合同经主管部门和总部共同定立,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主管部门同意,修改后的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条、本合同与连锁店加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解释权为__________限公司。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报各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公司名称:

公司公章: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电话: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店公章:

加盟店联系电话:

餐饮加盟合同 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it服务外包推广应用,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申请加盟___________分支机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成为其加盟商,在甲方所在地开展it应用外包等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加盟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加盟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加盟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加盟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向客户提供it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加盟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全国业务互动平台,积极发展自身业务,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标准管理、技术手册及___________综合知识库使用权,有权获得乙方业务推广、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协助支持。

2.3甲方有权享受乙方委托的甲方管理城市的服务业务。

2.4甲方确保自己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违反此义务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5甲方承诺不以乙方发展加盟商的商业模式独自发展加盟企业或个人,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取消甲方的加盟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6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发布的加盟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加盟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加盟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2.7甲方在开展it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___________it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8甲方在乙方网站申请为加盟商时记录的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加盟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电话及详细地址等资料,是乙方用以确认甲方加盟身份的重要依据。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公司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加盟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加盟商大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12甲方将按照乙方制定的加盟机构管理品牌使用费用管理办法定期交纳费用,一级(省级)家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二级(地级)加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三级(县级)加盟机构每年_______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加盟商分支机构服务规格为甲方服务,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管理、技术支持,并尽力使该分支机构有效运行。

3.2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加盟商制度,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加盟商制度。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4乙方应对甲方的加盟商管理户名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6乙方持续完善加盟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业务。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加盟商大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使用乙方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期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___________it服务专家品牌受到各种不利影响与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补偿。由于甲方或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除经乙方认可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即视为违约,直至取消甲方加盟资格。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6.合同解除

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6.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附则

7.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7.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1.为开发沙凤记油炸羊肉串餐饮品牌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甲方授予_________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的特许经营。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特许经营费___万元。付款方式: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利润提成比例___%。付款方式:______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2、利润提成方式:

利润提成比例___%。付款方式:______每______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原料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甲方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_____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甲方如退出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商家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d.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第十六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10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客户商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客户商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客户商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客户商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客户商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客户商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客户商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客户商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客户商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客户商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客户商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客户商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客户商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客户商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客户商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客户商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客户商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客户商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客户商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客户商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客户商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客户商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客户商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客户商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客户商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客户商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客户商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客户商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客户商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客户商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客户商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客户商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客户商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餐饮加盟合同 11

甲方: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第1条 宗旨

1.1甲方将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间”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条 加盟条件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第3条 特许区域范围及期限

3.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麻辣空间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条 款项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 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 元/年。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锅清油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 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5条 组织类型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第6条 法律责任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第7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7.2.4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提供麻辣空间专用火锅底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第8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合同范本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 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 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 元/月、前厅主管 元/月、前厅领班 元/月、服务员 元/月、调味师傅 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 元/月、墩子师傅 元/月、小吃师傅 元/月、凉菜师傅 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第9条 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麻辣空间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10条 违约与违约责任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麻辣空间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责任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11条 纠纷的解决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12条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餐饮加盟合同 12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区街号开设xx加盟店,专门经营由xx统一开发和配送的xx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xx。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xx餐厅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餐饮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xx产品,乙方不得借xx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xx餐饮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根据xx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合同,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合同

3.7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xx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咳嗽笔视酶锰),乙方负责甲方员工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xx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根据xx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xx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4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6.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13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14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装、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合同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合同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合同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餐饮加盟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 15

甲方:xx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者:abc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当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 餐饮业abc公司特许合同样本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abc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abc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abc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餐饮连锁加盟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 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自负担。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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