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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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购销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销合同 篇1
购货方: 供货方:
兹购方向供方采购以下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清单
二、 应付总金额(RMB):1000000元
三、 付款方式:现金
四、 包装要求:无
五、 到货日期:20xx年10月20日
六、 到货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凌志手机通讯
七、 运输方式 :客运 运费负担:供货方
八、 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九、 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十、 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十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 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方:(盖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0838-5196983 开户行:交行杭州滨江支行 开户行: 帐 号:331065940018010013964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供方):叶会将 签订地点:奎屯
乙方(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十二、 标的说明:
十三、 质量标准:按皮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十四、 计重方式:按过磅毛重结算。
十五、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注:20xx年6月20日必须装车,21日付清货款。如不按时装车,一切损失由供
方承担。如货装好21日不能付款,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押金不退)。
十六、 交货地点:奎屯市
十七、 货物运输由需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十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十、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十一、 二十二、
供方: 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 农业银行开户行: 卡 号:622 8463 3800 0076 6219帐 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钢管购销合同模板【3】
承包方:**
包保方:**公司
为充分调动**塑钢厂全体职工的自主性、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塑钢厂工作目标的按期完成,经三方协商特制定如下责任承包协议:
第一条:承(发)包对象及经营范围
1、承包方 在职权范围内对塑钢厂进行责任承包。塑钢厂位于**院内。有相关厂房、设备等生产所需条件。
2、承(发)包内容:
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
②、积极对外承搅生产安装任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及经营指标。
1、承包期为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承包期为15个月。
2、经营指标:
① 、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公司工程等内部使用塑钢门窗的按155元/平米结算(含安装量)。
② 、对外承揽生产安装业务的,按实际价格核算。
③ 、制作、安装合格率100%。
第三条:工资奖惩及考核
1、 塑钢厂现定员14人,月工资14300元。全体人员的工资在承包期内由发包方负担50%,即7150元/月,剩余部分由发包方按生产安装9元/平米结算给承包方。用于工资补差、生活补帖及管理费用等费用开支。
2、 承包人的工资经双方协商确定为XX元/月。
3、 塑钢厂利用剩余的生产能力,对外承揽加工安装业务的,如流动资金由塑钢厂自筹,毛利(即收入减去业务成本、业务税金及营业费用后的`余额)实行二、八分成。即总公司20%,塑钢厂80%;如流动资金由总公司垫付,毛利三、七分成,即塑钢厂30%,总公司70%。塑钢厂分得的毛利,可用于奖金发放,生活补贴等。
4、 塑钢厂员工承担公司的零星任务的按零工或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承包条件:
1、塑钢厂配备必要的生产管理人员,共十四人(附花名表工资标准)。
主承包人(兼厂长)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
保管员 1人
厨师 1人
生产人员 10人
2、**以塑钢厂现有厂房、设备等供其使用。承包人有义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附设备、设施清单)。
3、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经营权和人员调配权。
第五条、风险抵押条件:
1、协议生效时,承包方交纳风险金抵押2万元;
2、承包期满后,按协议条款考核,余额退回。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协调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将材料供应到厂;
2、负责指导承包方开展生产和内部管理工作;
3、负责对塑钢厂的生产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配合承包方开展对外的协调工作;
5、负责给承包人管理创造条件,以确保政令畅通;
7、负责按时发放工资、结算业务款。
(二)、承包方责任:
1、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2、按时完成公司的生产任务。
3、负责组织生产。
4、负责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质保量;
第七条、其它:
1、承包人要积极与公司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要想办法降低生产成本;
2、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作;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包保方三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4、履约过程中出现异议,三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包保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钢管购销合同模板【4】
供 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需购买一批水暖钢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为衡水牌镀锌钢管、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品牌型号:钢管150 配置:支 数量:520 单价(元):450 合计:10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125 配置:支 数量:330 单价(元):380 合计:125400元品牌型号:钢管100 配置:支 数量:400 单价(元):310 合计:124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80 配置:支 数量:600 单价(元):250 合计:15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65 配置:支 数量:1000 单价(元):180 合计:18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50 配置:支 数量:1200 单价(元):120 合计:144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32 配置:支 数量:1500 单价(元):80 合计:12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25 配置:支 数量:20xx 单价(元):50 合计:100000元 合计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叁仟肆佰元整 ¥1043400元
注: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 20xx年5月8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邵阳市江北建材城。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何林玲 。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 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3、 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4、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活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2、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3、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 , 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4、设备保修期按照厂商的标准执行: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和补丁服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使用现场,解决问题。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在验收合格后 5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同时供方向需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帐号: 6222 8819 0002 1426 4621 222
开户人:文俊杰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九、 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3、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4、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需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此协议,内容如下:
一、配电柜选择
1、配电柜及其配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开关性能参数进行配置),开关及元器件选择德力西电品牌。配电箱系统图附后,价格列表附后。
2、其它要求:甲方未明确要求其它参数,配电箱电箱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配电箱系统参数进行复核,确保临电配电箱能正常使用。
4、配电柜铁皮厚度,一级柜铁皮厚1.5mm,二级配电柜及开关箱铁皮厚0.8mm,二级柜的腿高0.6米。
5、接地、接零线排采用铝排。
6、配电箱所用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交货地点:
上述货品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持甲方提供的现场手续到甲方公司支取货款。乙方送货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或根据甲乙方约定,单台柜由甲方到乙方加工点取货。
三、交货时间:
1、甲乙双方签定施工临电配电协议后,预付30%首付款后3日内交货。预付款交付后,协议生效,交货时间自预付款支付的次日起计算。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生产配电柜,由甲方口头通知。 四:质量保证:
从货到现场开始之日起,保质期为质保期开关元器件如出现批量损坏,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时的24小时内负责维护更换,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五、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支付首付款 自货品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盖有公章全款票据,甲方支付余款。甲方可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订金或货款。六、产品验收:
货到现场,甲方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并进行带电负荷运行,试运行72小时无问题,视为合格。
七、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八、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交由协议仲裁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变更或增补,需以双方签字后的书面文件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账户: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沙石供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二、供货单价(已供货当日的市场价为准)
1、沙
2、石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乙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甲方须在一日内将乙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每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足十万元石材款则以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甲方。
2、 材料到场后,乙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乙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不交货或乙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