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的潘先生由于送病重的女儿到医院就诊遇上停车位特别紧张,情急之下,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并在车上留下纸条说明原因,警察看到后没开罚单,还留下了祝福及劝告的字条。很多人对此褒贬不一,但在我看来,在情法之间,唯法先行。
按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温情”是赢得了很多掌声,也拉近了执法者与国民之间的距离,为冰冷无情的法律法规增添了一丝暖色,但是这样做却是与法不符。诚如托马斯所说:“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每个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公平的,都是平等的,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都不应有所偏颇。
法律是维护一切正常秩序的根本。“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如是说。的确,法律是正常秩序的铁锁链,唯有依法,才能维护好社会的正常秩序。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温情解决是不行的,是不值得提倡的,正所谓“百密必有一疏”,而执法过程中的温情便极有可能成为这一疏,进而成为法律都无法解决的盲区。所以,严格执法后的温情理解才是人性执法的最佳表现,这样既不会有失公允,也不会与法不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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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温情”演变成为人们钻法律缝隙的说辞,那么秩序还能得到正常维护吗?社会还能得以安稳吗?显然,在情法之间,唯法先行。
唯法先行,是人性化执法的重要前提。安提戈捏曾言:“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是的,唯法先行之后所存在的天理人情,不仅是执法者的慎行职权,还是规矩秩序各就其位的温情体现。正如某农民应农产品超载被交警罚款,最后交警还自掏腰包拿出与罚款等额的钱给农民。同样是执法,这样做不但维护了法律的庄严,还让农民收获了来自冰冷世界的一缕暖阳,这不也正是人类几千年来所追求的人性化执法吗?
且看,“河北邯郸交警与违规者母亲对跪温情执法”事件,虽然出现了“下跪”的一幕,但在这个过程中,交警的所举所为无一不体现了“人性”,更是彰显了“情法之间,唯法先行”的道理。固所以然,在应对每件与法相关的事,应治法以民,辅之以情。
世间上的情情法法,法法情情,其中的情固然重要,但我们必须谨记,情法之间,唯法先行。如此,在蓝天之下,有的不只是井然有序、各就其位,还隐隐中还透射出一股“人性”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