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的篮球架下,滚动着篮球。在操场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角落准能看见篮球踪影。不错,我们学校最出名、最厉害、最有吸引力的那就是篮球了。当然,我也痴迷其中……
我是从他处转学来的,从二年级进入一附小这个千人家庭中,在不认识几个同学的情况下,我会去操场上走走。只要稍一转头,就能看到篮球的身影。篮球拍击地面的声音,嘭嘭!那声音干脆利落。我听着这声音,也停在了树旁,看着四五六年级的哥哥姐姐挥洒着汗珠,舞动着指尖的篮球,那身影,实在薄酒、帅气!汗水布满脸上,在阳光的折射、反照下,显得很亮,是白色的光,还稍带些红色和黄色。在那之前,别说打,见都见不到。那是第一次,让篮球“撞到了头”。
在那之后,我经常会去操场上看球,不止是学校,家旁边也有篮球场。
在三年级下学期还是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有些记不太清了。我终于挡不住篮球的诱惑力,加入了篮球组。练习篮球过程中我很开心,很入迷。
篮球是无氧运动,那么体力和肺活量不能缺的,为此,四年级的田径队中,是看得见我的。打篮球
也需要速度,每天回家爬五楼,是很累,但却是强化腿部肌肉的好办法之一,上学也便如此。因为这样,我还参加过一次运动会,夺得了亚军。我已无法放下篮球。我在家中也是如此。
在班级中,换过班主任,林威老师在操场上变为拥有兽性、黑皮光的熊。这也带动了班球水平。林威老师也曾组建了一年的学校中唯一一个自创自办的篮球组织——“6BA”。
魅力有两种,一种新奇的、美丽一时、却很短暂的吸引力。而另一种,是持久、可以让你永恒向往的,而这也会给你一种暴发力和动力,甚至改变一生的决心。
篮球便是如此,是永恒的,在我心中,他是我认为唯一永垂不朽的艺术。到现在,这个想法促动着我,我的指尖经常看得见篮球。球架下留着我的汗与气味。
任何有魅力,对我而言,篮球是永恒的魅力之一,是艺术,艺术可以改变我,而在我看来,篮球便是艺术。
我喜欢篮球,热爱篮球,篮球真让我着迷!这并不夸张,就像毕加索也因爱好而出名!放弃主科的决心。像那些为艺术而死的人,为爱好而生的人!
篮球,真让我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