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收获了一件心爱之物——一支凌美钢笔。
这是我暑假在法国巴黎购买的,我喜欢它不仅因为他价值400多人民币,更是因为它是爸爸冒着倾盆大雨买的,所以我更加珍惜。这支钢笔穿着一件黑灰色的衣服,全身都是铁的,内部是塑料的,在握笔处有两个小坑,食指和大拇指正好放上去,以便养成一个良好的握笔姿势,并且在笔身处就可以看到墨囊的余量,另外它还有一个笔套,同样都是黑灰色的,是钢笔的放大版,可以不让钢笔受损,而笔套却有道伤痕,这就像父母为孩子遮风遮挡风雨一样,这也是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
这支钢笔每天陪伴我,让我爱它爱的爱不释手,以致我不想把它带到学校,害怕让它受到伤害,我每次都小心翼翼的拿,小心翼翼的放,逐渐地所有其他钢笔都被淘汰了。它是我用的最顺手的一支笔,我用它取得过无数次一百分,估计我得笔王国都要羡慕、妒忌、恨了。
这支钢笔真是我手下的得力干将,和我取得了很多好成绩,也陪伴了我,我只想对他说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