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家的家规可不少,但最令我头疼一条是:每餐最后一个吃完的要负责洗这餐的碗筷,否则要罚洗一个月。这个规则是妈妈专门为我而定的,因为我吃饭最慢。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不洗碗,我每次都会耍点小聪明,不是少吃点,就是比他们早点“开工”,可有时也会在劫难逃。
那天上午放学时,我的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老师在布置作业时,我的心思早已飞家中去了。老师一走,我就急匆匆的地跑出了校门,三步并两步地跑进了家中。一进门,就闻到竹笋炒肉丝的味道,我迫不及待地放下书包,连手也顾不得上洗,就往餐厅冲去。
看到桌上的那盘竹笋炒肉丝,我早已馋涎欲滴,一把抓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就往嘴里送。香!果真是“
人间极品”啊!当我吃得津津有味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走来,我猜是老妈,便轻悄悄地躲起来。谁知,老妈早已料到是我在偷吃,就故意清了清嗓子说:“中午谁最后吃饱谁就要洗碗。”我一听就耐不住,便快速地去盛饭。由于肚子太饿了,我盛了满满一大碗米饭。
可是当我吃到一半时,爸爸、妈妈、姐姐陆续放下碗筷,我一看心里暗暗叫苦。姐姐却在旁边幸灾乐祸地冲我做了一个鬼脸,我不甘示弱地白了她一眼:洗就洗,谁怕谁呀!
说到做到,我一吃完饭马上收拾好了餐桌,把碗筷洗得亮晶晶的。从那以后,我经常“被罚”洗碗,因为我想帮忙做家务,减轻父母的负担。渐渐地我养成了爱劳动的好习惯。现在,无论是学校还是在家里,我都是人见人夸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