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各级各单位的各项工作都开始收尾,年度考核和年终工作总结也提上日程。回顾一年工作,少不了要提的就是亮点工作、特色做法、创新项目。但调研发现,部分单位的亮点工作成了“年抛”工作,当年搞得轰轰烈烈,第二年就抛之脑后,另觅亮点,有的甚至时间更短,成了“半年抛”“季抛”,只抓创新,不抓落实,不求长效,一以贯之地寥寥无几。
工作求亮点、搞创新本来是件好事,但是为了创新而创新,年年“推陈出新”,一味逐“亮”、逐“新”,反而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怪圈。大部分亮点工作是经过深思熟虑产生的,求真务实,确有效果,但在“没有新东西—领导不愿看—成绩好不了”的模式下,不得不渐渐被搁置,被新亮点挤压,直至被抛弃。还有一些工作,就纯粹是搭了创新的“空架子”“花架子”,上级督导工作、听取汇报喜欢“眼前一亮”,下级便绞尽脑汁搞“眼球工作”“盆景项目”,为迎接检查打造“一次性工程”,有档案、有展板、有宣传但就是没有落地实施,“劳”了民也“劳”了干部,“伤”了财也“伤”了心。
究其原因,还是党员干部政绩观的错位,开展工作以考核成绩好而不是以为民办实事为目标,以领导高兴不高兴而不是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也是下级为迎合上级的“一错再错”。因此纠正错误政绩观,避免“年抛”思维,需要从上到下共同改变,需要上级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
工作求“亮点”,本质应是求“突破”。对亮点工作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它不应是生搬硬套、凭空捏造的“一三五制度”“ABC方法”,也不应是一年一度的沉重负担,而应成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兴奋剂”“动力针”。亮点工作不要只看形式,也要看结果,不能只是“眼前一亮”,还要能“星火燎原”,不必只是“别人都没有而我有”,也可以是“大家都有但我更好”,要注重“精”而不是“频”,立足实际,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点进行改进提升,以新方法新路子让工作更出色、更出彩、更有突破、更具实际意义。
亮点工作不能只靠上级打分,也要靠群众评价。所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得弄明白到底要对谁负责。上级要转变“少数人”拍板的考核方式,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多追求人民的好口碑,让基层少些“身不由己”。下级要扭转“只唯上、不唯实”“只看考核成绩、不用群众满意”的思想观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多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事。
亮点工作不能只靠书面推广,也要强化督导检查。对纳入重点、进行推广的特色亮点不能只是写进文件、落到纸上,还要以督导检查促进一以贯之,要从上到下真正形成重视,在实践中改进、丰富、完善并固化为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营造出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让“亮”“新”变得更加“长效”、更有“实效”,而不是一阵喧嚣热闹后的一地鸡毛。
山东省莒南县委组织部 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