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希!快来看书!”唉,这是我妈常有的一句话,从我上五年级开始已经不下几百遍了,听得我都有些厌烦了。
妈妈又在催促我看书了,我只好弱弱地回答了一声“哦”以示服从。我从小就不喜欢阅读,更何况是那些长篇大论,看了我就心烦,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的眼睛都要花了。
但迫于无奈就到了书房,“啊!”我眼前一亮。书桌里添了个“新角色”,我抽出来一看,列夫·托尔斯泰的《穷人》。看到封面上那些精美的图纹,我饶有兴趣地读了起来。一看就是半个小时,仿佛已经置身在一幅幅场景中了。
“快来吃东西了!”妈妈大声喊道,要是平时我一定会快速跑下去把那
些可口的食物一扫而空,但今天不知怎么了,那本书好像吸铁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住了。但“女王”的话怎能不听,我手捧着书,慢慢吞吞地走了下去,脸上一副极不情愿的表情,但那双眼依然紧紧地盯着那本书。老妈看了这副景象讽刺我说:“哟!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都看书了,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可实现的事呢?”我当作没听见,继续低头看着书。我草草地吃完了夜宵,又坐到椅子上看书了,我似乎置身在故事中,无暇顾及旁边的人、事、物。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梦里回忆的还是书中的场景。
从此,我对书有了好感,深深喜爱上了读书,做完作业,不管多晚总是会读一会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