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分。打开以前的书,仿佛回到了我童年的时候。
那是,我才读三年级,因为认识的字已经不少了。有一天,我看到萌萌姐姐看一本书叫《同桌冤家——自命不凡的天才》我借来看看。可是,我只能看一周的时间,时间到了,我把书还回去了。“那本书的太好看了”我说,“那本书要是我的就好了!”我强烈要求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妈妈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妈妈把一本书送到我的手中,我一看,啊!是《同桌冤家——自命不凡的天才》,我像得了一件稀世珍宝,高兴的不得了。我拿书皮给它穿了一件衣服,翻页时,总是很小心,生怕把他弄坏啦,看书前,我
总是把手洗干净,生怕把他弄脏了。我快乐的无法形容,一天拿出来看好几遍。
后来,我渐渐的不看那本书了,我又迷上了《查理九世》这一类的书籍,我每天都去图书馆借一到两本看,然后就一天到晚待在家里看啊看,妈妈从房间里把我拽出来,说要带我出去,不能一个劲的看书,对眼睛不好,迟早要戴上眼镜的。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跟妈妈出门了,虽然一路妈妈问的问题我都答上来了,可是我心不在焉的想着《查理九世》第二册的内容。
我那会迷恋《查理九世》就迷恋到这种程度,我的查理九世还有五六本就全部看完了,据说,后面还有25,26册内容,我还会在看的。
书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