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关于承诺诚信的事。比如:你失信于别人,或别人失信于你。而我就有一件失信于人的事,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很后悔。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我读三年级。因为学校要复印复习资料,我没带钱,便向我的好朋友借了一元钱来交复印资料。她问我什么时候还,我说下午就还给她,她让我写下一张保证书,让我保证下午一定要还她,我想不就一块钱吗?至于这样吗?我说:“算了吧,下午还你不行吗?”她说:“好吧!但你一定要还我呀!”我不耐烦地又说了一声:“知道了。”
下午,我去学校居然忘带那一元钱,我正想怎么跟她解释的时候,她笑嘻嘻地来问我要那一元钱,我不知道怎么办,只好支支吾吾地说忘记了,顿时她那张晴朗的脸便成了一张乌云密布的脸。
我感觉她的目光就像刀子一样犀利,似乎要把我千刀万剐一样,我赶快说:“对不起,明天一定给你带来,写保证书也可以,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她冷冷地
说:“如果我相信你了,你明天又忘带了,我是不是还要原谅你?一次次的原谅,只会让你更不守信用。所以我不会原谅你了,我们绝交吧!那一元钱你也不必还了。”我说:“绝交就绝交,不就一元钱,至于吗?”“怎么不至于?”她大吼一声,“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会知道至于不至于!”也许是她声音太大了,全班的人都看着我俩,我的脸刷地红了,赶快拉着她去操场,我说:“你居然想跟我绝交,那就绝交吧!”
其实,我根本不想跟她绝交,也不想失去这个好朋友,可我就是这么倔强,怪不得妈妈说我倔得像头驴,她或许没有看出我的心口不一,便说好呀!她临走的时候,小声对我说:“我对你太失望了。”我说:“一元钱明天早上会还你的。”她说:“不必了!”便快步离开了。
从此,我知道了人决不可失信,如果失信,会失去一件最珍贵的东西;也将美国富兰克林的一句话牢牢地刻在心里:“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