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放学以后,我到学校对面的一家小卖部买两元钱一支的水性笔,我给了售货员五元钱,可是他却只退给我了两块。我当时就找他了,说他应该退我三元钱,可他却对我说:“我退的就是三块呀!”我忽然明白了,我眼前的这个人实在也不可信了。
虽说我和这个人没有什么关系,但我经常在放学以后,都要去他家店买点吃的。可是,正因为这件事,我就看清了这个人的真面目。
这个人是这家老板的一个远方侄子,这人个子高高的,瘦瘦的,一对大大的眼睛,第一眼看见他时,觉得他可能是一个不会作假的年轻人,就常常去他家买东西。时间长了,人也就熟了,再交个朋友。从我上一年级开始,每天都可以看见他,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他是一个这样的人
。
可我知道,他也许是太忙了,连退钱都没有心情,也有可能是因为家里有事,不能回家去看看,心情不大好。但我总不能把他不退我一元钱的事情告到学校,甚至是告到国家法庭那里去吧?即使你告到那里去了,法庭会把这个当回事吗?可能连学校也不会管。但是,当时我真的是非常生气的。
我转念又想,毕竟他也是为了赚钱才会这样。而且以前,我在他家买东西,他也从来没有少退我一毛钱。想到这里,我也不打算怎么样了,就默默地离开了小卖部。
一块钱,也许不能做成什么大事,但是正是因为这一块钱,你可以看清一个人的真面目;也许,在一些很让自己生气的场合,“忍”可能是唯一的好方法。包容别人,别人不但会感到欣慰,自己也感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