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在我看来,书中的世界是鲜活的,是美丽的,是五彩缤纷的。
我看的书刚开始都是些漫画、童书之类的,里面龙飞凤舞的花体字和千奇百怪的插图很快吸引了我,但这种书看不了几遍,我就厌烦了。
厌烦了的书我自然不愿意再去看,可这样我就没有书看了,怎么办呢?于是我开始尝试着读小说。首先吸引我的是杨红樱的《假小子戴安》,这本挤在书柜下面的书我一直都没在意,可当我真正打开这本书时,才发现里面的世界是多么精彩:白果林秋天时的累累果实让我口水嘀哒;春天时草原上的野菊花如同溪水流淌,仿佛流到了我的心里;冬天梅林里高贵优雅的腊梅又令我浮想联翩……
《假小子戴安》的到来激发了我读校园小说的兴趣,我又拿
起了一本《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述说了女孩美乐狄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这篇文章里有许多的心里描写,写得都很详细,但我觉得这篇文章用第三人称写会更好,太多的心理描写都让我分不清哪些是她真正说的话了。
至于《丢了影子的女孩》嘛,我看了两三页就丢在一边不看了。里面都是一大堆乱七八糟、毫无意义的对话,看不懂!可当我第二次打开它,仔细去阅读时,才发现前面那些对话都是开头,真正精彩的故事还在后头呢!于是我又继续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书,犹如魔术师,他用乌黑的笔墨和跳动的文字,为我变化出无穷无尽,千姿百态的世界。而我觉得,最精彩的生活莫过于存书的生活,因为,书中的世界是最精彩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