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央求父母给我养狗,后来还真养了,我十分喜爱它,于是,给它取名为点点。点点聪明伶俐,可爱无比,可惜,它丢了……
天刚蒙蒙亮,我穿上衣服,就听到阳台上传来一阵凄凉的狗吠。我急忙过去偷看,只见点点双爪搭在铁笼上,一双水汪汪、亮晶晶、圆溜溜的大眼睛望着远方,一条尾巴竖起来,就像一根棍子,仿佛一个横扫就能把一棵枯树扫断。我一出现,点点原先棍子般的尾巴立刻放松下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全身上下刺猬一样渴望自由的毛立刻蓬松了。
点点太向往客厅了,其实我也喜欢它跟在我的身边,但是点点有点“小傻瓜”的味道,总是“走到哪,拉到哪”,也许那是动物的本能——圈领地,可是妈妈就是不理解,总是无情地将它拒之门外。
有一次,全家人都走了,它就从隔在阳台和客厅之间的栅栏门缝中卡了过去,进了客厅。我一回来,顿时傻眼了,真是所谓一泡“屎”一泡“尿”地把小狗养大啊!
后来,我用石头把栅栏门抵住,放十个心走了。回来以后,我又傻眼了,点点在我妈床上撒欢!这我可是无法容忍的,我从床沿右侧向左上方扑,
点点往我的右上方跑,就这样,我被一只名叫点点的小狗搞得晕头转向。
第二次,我把石头放矮了一点,这次我放了千千万万个心走了。但我已经有点不信任点点了。一回到我那温馨的家,“呦呵,你这小狗,点点,还蛮享受的嘛!电影票呢?”原来,它一旁堆着我爸爸给它的若干个爆米花,戴着我从前最心爱的玩具人偶公仔戴的墨镜,系着它的领结,安静地蹲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电影。我正猜测着它是怎么出来的呢?答案很简单,一看到爸爸我就明白了,是爸爸放它进来的。因为爸爸也同我一样,迷上了狗,也就是点点。
但是,由于妈妈厌烦了天昏地暗的打扫,于是提出要把点点送给家住乡村的外婆养。我知道,此去已是凶多吉少。但是,我也违反不了母亲大人的“旨意”,不然,是犯了“杀头之罪”的,我只好暂时答应。结果他在外婆那没过几天就、就、就……
如今,一想起它那可爱的身影,我总是忍不住流下眼泪。
正像人们说的那样——狗是人类最好、最忠诚的伙伴。我无比地想念点点。
此时此刻,但愿点点正在某个好心人家里生儿育女,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