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鼻梁,眼睛不大也不小,一头乌黑的秀发,整天呲着大牙“呵呵,呵呵”地笑,每天都能说十万八千遍“搞事情!”不知为何,狗成了他最喜欢的动物,澳大利亚成了他最想去的国家,登上火星成了他的理想。可能因为自己属鸡,所以喜欢吃鸡肉的汉堡,可能因为与自己同样姓吴,所以他最崇拜的人是吴亦凡,可能因为他崇拜的吴亦凡是一名演员,所以他最喜欢的歌曲是《演员》。
说到这里,大家都该猜到他是谁了吧,呵呵,莫着急说出来,待我再细细地介绍一下我们班的这位“吴先生”吧。
他是一个热衷黑色的人,上星期他背着自己黑红色的小书包走进教室,穿着一条黑色的运动裤,连他的鞋子也是黑色的,唯有他的那一件外套不是黑色的,不过这也足
以证明他对“黑”的热衷了。下了第三节课——体育课后,一个小黑人出现在我的视野,手里拿着一件外套,仔细一看,这不是我们班的“吴先生”吗?他外套里面竟然也是黑色的!
他是一个常在篮球场上“搞事情”的人。可能因为他个子高,跑得快,所以在篮场上,他成了“搞事情”的化身:拿到了球,他一个突破上篮,球就进了,一场下来,他事情搞得不是一般的大,记得有两场球,一局下来,全队一共得了十八分,他一个人就拿下了十七分;另外一场全队还是得了十八分,他一个人攻下了十六分。从赛场上下来,人人都给他点赞,还说“好样的,吴俊航!”
啊哦!我好像不小心暴露了他的身份。不过没错!他就是我们班速度与篮球的骄傲——吴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