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主人把我从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拿了出来。借着亮光,我终于看清自己的真面目了:穿着一条粉红色的裙子,上面印着一位伟人的头像,还写着金光闪闪的“100”元字样。没错,我就是长着人见人爱的小脸蛋的百元大钞。但是,我只是别人的复制品,没有价值,总是被人嫌弃。
可是,人们总是不愿意丢弃我。瞧,我的第一位主人拿着我,去菜市场了。他鬼鬼祟祟地把我塞给卖菜的小贩,用我换了一斤白菜、一斤虾,赶紧溜之大吉,不管我了。“啊,是假钞!”卖菜的小贩终于发现了真相,他瞪着我狠狠地却又轻轻地咒骂了几句,“假钞票,该
死的假钞票!缺德鬼!”我有点伤心了。
不过,我可没在小贩的裤兜里呆长久,因为不过一会儿,小贩又拿着我去老远的一个肉摊上换了一斤好肉……就这样,我的主人不断改变,从卖肉人到商店的老板,从小职员到大老板,从修鞋匠到卖鲜花的人……每一次转换,我总被新主人狠狠地咒骂。
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天,我居然到了一位老师的手里。那位老师拿着我仔细地端详了一番,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唉,诚信是为人之本,做人要诚实!怎么可以让假钞在世界上流传呢?”我想:这下好了,我的流浪生活终于要结束了,我终于可以休息了。